佛山是民营经济大市,要持续做大做强民营企业、推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法治环境如何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去年,佛山各级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127732件,同比增长22.1%,标的额532.9亿元,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6月17日召开的佛山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菊花作报告时提到。
审结金融案件超2万件
标的额120.5亿元
在佛山,政府通过“放管服”改革、一门式一网式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佛山各级法院也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赵菊花介绍,去年,佛山审结金融案件22523件,标的额120.5亿元;发送金融风险预防建议,与人行佛山中心支行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575件,设立知识产权高新区巡回法庭。
同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153件,依法推动140家企业退出市场,出清“僵尸企业”63家;发挥府院破产协调机制作用,促成负债超47亿元的金型重工公司等10家企业重整成功。此外,推动成立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成全省首家司法税务研究基地。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
“去年,全市各级法院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9793件,标的额132.9亿元。”赵菊花说,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对民营企业家依法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釆取“活封活扣”、保全财产置换等保全措施。
还与市工商联等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联合走访民营企业,共同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市法院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的32个法律风险点发出提示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审结涉港澳案件1315件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加快推进。报告指出,佛山法院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体而言,制定涉外审判服务大湾区建设要点,优化配置7个专业团队,设立专门诉调对接工作室,聘请8名港澳籍商事调解员参与多元化解纠纷,委托第三方送达涉外文书,审结涉港澳案件1315件。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88件,与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等开展司法交流。
采写:南都记者 刘军艳
编辑:何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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