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石窟佛像经村民修缮后被指“滑稽”,主管部门:在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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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6-23 17:15

近日,甘肃西和县级文保单位法镜寺石窟内,村民自发修缮后的佛像表情被指“太滑稽”,引起持续关注。6月23日上午,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今年年初,当地检察院和文保部门已经在专项活动中发现了这一问题,并督促西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但由于文物修缮情况较复杂,现仍在逐步推进中。

历史学者黄凰对南都记者表示,“搞笑佛像”的面部表情应与原物有偏,也不符合今天的文物保护原则。既已发现问题,希望当地住户和文物保护部门能够携手修缮,后期进行合理利用。

当地回应:系20年前村民自发修建,已在修缮中

法镜寺石窟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城以北的石堡村,窟龛凿于村内“五台山”支脉的崖壁上。西和是“丝绸之路”及陇蜀通道所经之地,唐代诗人杜甫曾留有《法镜寺》一诗,描写此处的山崖古寺风光。

如今的寺庙已在坍圮后重新修建,但崖上的石窟和佛像还有部分留存。据2017年《敦煌学辑刊》发表的论文《甘肃省西和县法镜寺石窟调查与研究》,石窟始凿于北魏中晚期,现存24个,可见造像(含残骸)19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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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修后的佛像引起争议之后,当地文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石窟内的佛像曾因历史原因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一些佛像的头部消失,后来的“修缮”,是上世纪90年代当地群众自发而为。此后,在2011年,这处史迹才被西和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股负责其修缮、原址保护措施的审批,以及文物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审批。

今年2月下旬,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文物局联合启动了“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检查中发现法镜寺石窟因保护措施不到位,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已经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在3月份向西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公开宣告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及时回复。

“我们一直在研究历史上的一些事情,当时参与修缮的一些人已经不在了,所以情况比较复杂。”6月23日,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目前当地开展了整治周边环境、树立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划定文物保护范围等基础性工作,正在就佛像造型的修复筹措资金,请专业机构进行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

学者观点:头像应不是专家所为,当地居民和文保单位应携手修缮

6月23日,南都记者采访了安徽大学历史系教师黄凰,她指导的研究生近几年曾就法镜寺石窟的保存状况进行过实地考察。黄凰认为,引起争议的“搞笑佛头”应当不是历史原物。与法镜寺石窟相距仅百公里的麦积山石窟同样存有北魏时期的佛像,面部也为微笑状,但与法镜寺现存头像明显不同。此外,这些“搞笑头像”也应该不是专家所为,“如果按照我们今天的文物保护原则,会主张‘维持原状’,宁愿不修复,也不会重新做一个水泥头像放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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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镜寺“笑佛”(左)与麦积山石窟中的北魏塑像(右)。

黄凰课题组在研究中发现,法镜寺石窟由于自然环境、经济发展以及人口密度等因素影响,所处的保存环境较为复杂。造像的缺损,一方面与其本身的建造材料和当地的自然风化条件相关,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人为因素所致。时移势迁,原始的佛头造型风格怎样、如何遗失、现存何处,都有待考证。

如今,石窟周围有住家,还有公路经过,当地村民会在那一带举办庙会,每年农历三月初有秦腔汇演,烧香礼佛不断。“我想村民是真心把石窟寺当自家爱护,才会自发补上头像吧,只是不清楚文物保护政策,没有按照标准的保护方案实施。”黄凰说,“我们无法为历史遗留问题买单,只有消除后期影响。当地住户和文物保护部门应当携起手来,共同把石窟寺修缮好,后期进行合理利用。”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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