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披露大案幕后,原公安局长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涉黑被诉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0-06-28 15:57

6月28日, 全国扫黑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安徽“刘氏兄弟”案、江西陈辉民案、四川饶拾元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白波案等4起已办结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这四起涉黑大案,均有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官员被查处。

安徽省纪委在查处“刘氏兄弟行贿案”时,发现因受贿罪入狱服刑的蚌埠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巫希平存在包庇、纵容涉黑组织的犯罪行为,巫希平今年5月被再次提起公诉;而四川饶拾元案中,曾任四川自贡市副市长的曾明全,不仅充当“保护伞”,还与黑恶势力团伙幕后成员结为“干亲家”。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白波案中,白波既是公安局领导,也是名副其实的黑老大,“伞”“黑”一体为恶社会,影响更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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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希平。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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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刘氏兄弟案一审宣判现场。据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刘氏兄弟”案

服刑期间发现漏罪,“保护伞”被再次提起公诉  

安徽“刘氏兄弟”案为中央纪委、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该案中,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社区新城口村原党总支书记刘兆本等四兄弟盘踞当地二十余年,把持基层政权,以合法经营为幌子,涉及63家公司,涉足修路建筑等众多领域,参股合伙多家企业,资产涉及国内和境外,仅非法采矿即高达20亿元。

而蚌埠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巫希平就是“刘氏兄弟”黑恶组织的保护伞。

巫希平生于1957年1月,曾任怀远县县长,县委书记。2004年2月,出任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5年2月,任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16年2月,巫希平被查。

2017年8月23日,巫希平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违法所得251.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巫希平当庭认罪服判。

巫希平入狱后不久,“刘氏兄弟”涉黑案案发。

“刘氏兄弟”案于2018年1月23日开展集中抓捕,打响了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公安机关累计破获刑事案件122起,抓获105人,查扣冻结涉案财产16.33亿。

2019年12月16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刘氏兄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分别被判处20至2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该案依纪依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60人。

安徽省纪委在查处“刘氏兄弟行贿案”时,发现巫希平有其他犯罪行为,随后将该线索移交给省公安厅。

今年5月18日,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巫希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繁昌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据指控,巫希平在担任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期间,不依法履行职责,多次收受刘某某贿赂,包庇、纵容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巫希平在之前的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巫希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等待着巫希平的,将是二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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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明全。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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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拾元涉黑案庭审现场,被告人听候宣判。据宜宾日报

四川饶拾元案

副市长充当“保护伞”,还与黑恶团伙幕后成员结为“干亲家”

四川饶拾元案是全国扫黑办首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

饶拾元等人自上世纪90年代起即在宜宾市开设赌场,网罗刘勇、张光华等骨干成员,逐步发展成30余人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不仅通过贿选、拉选票等手段掌控村委管理,强占村办企业,同时利用非法手段涉足当地水泥、煤矿、烟花爆竹、房地产等行业,并多次利用刑释人员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该案依法查扣冻结涉案财产3.2亿余元,查处“保护伞”22人。

自贡市原副市长曾明全就是四川饶拾元案的“保护伞”。

公开简历显示,曾明全今年55岁,曾任四川省芙蓉矿务局副矿长、四川省芙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宜宾市经贸委副主任、珙县县长、江安县委书记等职。2016年10月,任自贡市政府副市长。

2018年8月28日至9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曾进驻四川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结束两日后,9月3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四川自贡市副市长曾明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5月13日,曾明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称,经查,曾明甘于被“围猎”,大肆收钱敛财;与他人串供,隐匿转移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和录用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打麻将的方式赌博,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为他人违法犯罪行为说情;生活腐化。

通报还特别提到,曾明全与黑恶势力团伙幕后成员勾肩搭背,结为“干亲家”,利用职权及其影响力为其站台撑腰、提供便利、打探消息,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助长了黑恶团伙的坐大成势,为黑恶势力违法活动提供保护。

今年5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饶拾元、饶孟源2名组织、领导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十九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新疆白波案

公安局副局长是黑老大,“伞”“黑”一体为恶社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白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一起兵团历史罕见、性质十分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涉黑犯罪案件。公开资料显示,白波曾任石河子市公安局副局长,也是黑社会老大。

该案“伞”“黑”一体,社会影响大。白波既是公安局领导,也是名副其实的黑社会老大,其滥用手中权力笼络骨干分子,操控整个犯罪集团,并为组织成员实施犯罪充当“保护伞”。

白波利用公职身份和手中权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逐渐发展形成规模近50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未遂)、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伤。

办案过程中,兵团公安局与兵团纪委监委成立“双专班”,同步推动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一举打掉第八师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大疆“保护伞”;循线深挖查处第七师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米建新贪腐案及第七师“11·05”涉黑案;查出2005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赵亮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存在重罪轻判情形,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今年4月17日,白波涉黑案二审终审,白波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44名组织成员分别获刑1年至20年有期徒刑。

文:梁建忠 蒋小天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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