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5万团购费不能签买房合同?不能退房退定金?广州买家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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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20-06-30 18:06

市民付女士向南都“记者帮”反映,其2020年5月31日在增城区广园东东方名都售楼部认购了一套房子,随后被告知若不参加“五万块93折”团购活动,房子总价将超出备案价,无法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拒绝退还购房定金,付女士认为不合理,希望记者帮关注。

售楼部:

多交5万团购费,房款能打93折

付女士告诉记者,其今年5月31日去广园东东方名都看房,销售向其介绍有一项优惠,缴纳5万团购费即可享93折购房优惠,该团购费在缴纳首付时一并支付但不计入房款。对方表示,此团购优惠为非强制性消费,付女士可自由选择。

付女士当天即缴纳了购房定金并签订了《广园东东方名都楼宇认购书》,认购书中总房价为200.02万元,如付女士接受优惠,她需要支付的总金额为此价格的93折再加上5万元,“算下来房款186万多元,加上团购费是191万多元,觉得便宜了不少,我就答应了。”付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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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第二页上写着价格未包含5万抵93折的优惠。图片由付女士提供

销售主管:

若不参加团购,房子总价将超备案价

随后,付女士亲友告知其该楼盘收取的团购费疑为不合理收费,这让付女士打起了退堂鼓。她来到售楼部商讨退房退定金,却被销售部工作人员拒绝,表示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定金不退。广园东东方名都销售部主管解释称,“五万块93折”为自由选择,如果顾客觉得不合理可放弃该优惠。付女士表示要放弃优惠,退还定金。销售人员随即表示,没有93折优惠的总房款超过了备案价,无法网签,但可免费优惠至备案价内。

付女士质疑该操作违规,销售部主管则辩驳称网签价格控制在备案价内即合规,“合不合理看你怎么界定,我们这边每个客户成交都会有这样的一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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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园东东方名都沙盘。图片由付女士提供

住建、市监部门介入 目前仍协商不成

针对付女士的遭遇,6月24日,增城区住建局回复南都记者称,付女士认购的房子备案价为189.4万元。该楼盘违反了《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申报价格对每套商品房明码标价,以价目表和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的方式公开相关收费。

增城区住建局表示,住建部门收到付女士投诉后已介入。6月8日,该局致电诉求人告知处理结果与建议。按照《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公开相关收费,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6月28日,付女士向记者反馈,开发商仍拒绝退还定金,增城区住建局也告知她此事协商不成,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此外,付女士也已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工作人员曾与付女士前往楼盘协商,也未成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回复付女士称,正在调查开发商是否存在违规。

付女士的定金最终能否退款成功,南都记者帮将持续关注。

帮主说:新房销售市场上,各种营销手段层出不穷,如电商费、团购费、服务费等,通常均包装成优惠活动,实则最后未必真优惠。很多消费者不假思索答应后,一般很难再要求退还款项。而开发商提交的备案价格,仅涉及行政管理的因素,对合同效力不产生影响。记者帮提醒消费者,签订消费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条款和补充协议等相关内容,遇上额外收费的购房优惠,可先查询该楼盘的备案价。


采写:南都记者 黎玉莹

编辑:,李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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