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叶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怪事,购买了半年多的空调近期需要维修时才发现,之前开的发票明细和金额都不对。
7月6日,叶女士告诉南都记者,2019年11月3日,她在杭州市钱塘新区苏宁易购(福雷德广场店),花29500元购买了1台家用格力中央空调,内含1台空调外机和5台空调内机。今年6月搬新家开始使用空调出现了一点问题,维修时查找发票才发现,明明是在线下门店购买的实物空调,发票明细却不是“空调”而是“预付卡消费充值”,还有1张发票的开具日期比购买日期早3个月。
同日,浙江省税务局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也向南都记者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是空调,则发票明细必须一致,不能开为‘预付卡’发票。”她还表示,叶女士在2019年11月购买的空调,却收到了4张2019年8月的发票,这种行为属违规。7月6日,叶女士告诉南都记者,“苏宁这边已经更换给了6张与消费内容一致的发票。”
苏宁易购线下门店买空调,发票明细却不是“空调”
“明细不对,金额也不对。”7月6日,叶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今年6月,因为使用空调时出现质量问题,她开始翻找2019年11月在杭州市钱塘新区苏宁易购(福雷德广场店)买空调的发票,这才发现发票数量、金额均有问题,“一开始只给了一张金额为29500元,明细为‘预付卡’的发票。后来又给了6张明细是‘空调’的发票,但是总金额只有12041.6元,和我29500元的价格不相符。”
苏宁第一次开出的29500元的预付卡发票。
第二次开具的这6张发票更让叶小姐迷惑了,自己是2019年11月3日购买的空调,拿到的却是6张不同时间开具的发票,甚至其中4张的开具日期是2019年8月9日。也就是说,还没购买空调前的三个月,发票就已经开好了。
苏宁第二次开出的其中一张366.6元的发票。
税务局:开具发票明细必须与实际购买物品一致
据杭州当地媒体报道,在协商过程中,苏宁客服告诉叶女士,可以赔偿她500元,在叶女士不同意该解决方案后,苏宁相关负责人又表示可以赔偿800元。
此外6月底的时候,苏宁易购(福雷德广场店)的店长曾告诉当地媒体记者,因为叶女士来店购买该产品时,系统里显示暂时没货,店员便以预付卡的方式将购买空调的钱先行扣除,等到货时再用预付卡中的钱购买空调,所以给叶女士开具的发票明细才会是预付卡。
7月6日,苏宁电话客服回应南都记者:“按照一般流程,购买后一星期内就会开出发票。”他建议具体的问题可以继续和线下门店经理协商解决。
在收到苏宁第二次开具的发票后,叶女士向当地税务局打了投诉电话。7月6日,浙江省税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是空调,则发票明细必须一致,不能开为‘预付卡’发票。”她还表示,叶女士在2019年11月购买的空调,却收到了4张2019年8月的发票,这种行为是违规的。
7月6日,叶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在税务局的介入下,苏宁公司已在7月1日给她更换了与消费内容完全一致的发票。
采写:南都记者 诸未静
编辑:向雪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