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香港一名警员在制服一名暴徒时遭其持刀刺伤左臂,引发多方关注。近日该案再迎来新进展,7月16日,香港警方通报就该案再拘捕2名男子,年龄分别为17岁和19岁,他们涉嫌非法集结和抗拒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名。据悉,两人均为学生。
据南都此前报道,7月1日下午约4时,香港警方在铜锣湾高士威道近兴发街进行拘捕行动,一名警员尝试制服一名暴徒期间,遭到其强烈挣扎及反抗,该名警员被多名暴徒以手、利器及雨伞等袭击,其中左上臂被严重刺伤流血,送往医院救治,多名嫌犯逃脱。
7月2日凌晨时分,香港警方于机场内拘捕了一名24岁黄姓男子,其涉嫌持刀刺伤警员,据悉他当时企图逃往中国台湾。7月9日,香港警方又拘捕5男2女,他们涉嫌协助黄姓男子逃离香港,这7人中包括黄姓男子的父亲和女友。
7月16日,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署理总督察伍均霖通报称,香港警方连日通过闭路电视追查,于当日上午再采取拘捕行动,分别在调景岭和东涌拘捕17岁姓罗男子及19岁姓周男子,两人涉嫌“非法集结”和 “抗拒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的罪名。
伍均霖指出,7月1日下午4时许,铜锣湾有大批人士非法集结,其后有警员在高士威道近皇仁书院附近制服17岁罗姓男子,而19岁周姓男子则上前拉扯,企图“抢犯”,2人最终成功逃离现场。伍均霖指,香港警方也会调查2人与刺伤警员嫌犯的关系。
据悉,最新被捕的两人均为学生,其中17岁罗姓男子就读中学六年级,19岁周姓男子就读大学1年级。香港警方表示,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香港警方强调,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8条,犯非法集结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5年;而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6条,犯故意阻挠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最高可被判监2年。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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