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买二手房支付10万定金,房子却被查封了!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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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8-13 20:28

去年,小赖、小周夫妇与房主约定以148万元的价格,购买佛山南海狮山镇某小区的房屋,支付10万元定金后,发现房子被查封,于是将房主老徐告上法庭并索赔约30万元。据佛山南海法院日前消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老徐向小赖、小周夫妇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中介费15000元及违约金135000元,合计25万元。

 

支付10万元定金买房,房子被查封

2019年6月16日,小赖、小周夫妇与房主老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赖、小周夫妇以148万元的价格购买老徐位于南海狮山镇某小区的房屋,小赖、小周夫妇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老徐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而老徐则需在房屋产权证出证后30日内完成提前还贷手续并协助小赖、小周夫妇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2019年11月,小赖、小周夫妇从房屋中介处得知,老徐的房屋的产权证已出证。后来,小赖、小周夫妇又了解到,老徐因未按期缴纳涉案房屋的房贷,致银行起诉将涉案房屋查封,后该房屋一直处于查封状态。

于是,原告小赖、小周夫妇将被告老徐起诉至南海法院,请求判令:1.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被告向原告返还购房定金10万元,中介费15000元以及违约金296000元。

 

房主支付、赔偿25万元

南海法院接收案件材料后,经初步审查,认为案件具有调解的可能性,遂委托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员了解到,被告老徐对案件比较重视,老徐本人的调解意向比较强,在2019年年底因经济问题怠于支付涉案房屋的房贷,被银行起诉过,对诉讼的流程及后果比较清楚,因此在希望能够在诉前解决问题;老徐本身是生意人,因疫情影响导致出现经济问题,但老徐还是有能力承担部分违约金的。不过,由于小赖、小周夫妇要求老徐支付的违约金太多,超过了老徐能够承担的范围,因此双方的协商陷入僵局。

后经调解,2020年4月16日下午,小赖、小周夫妇和老徐进行了当面协商。经沟通,老徐同意与小赖、小周夫妇解除房屋合同,并向小赖、小周夫妇返还定金10万元、15000元中介费以及支付部分的违约金。对于违约金的金额,小赖、小周夫妇从一开始坚持要收取购房总金额的20%,逐渐同意进行相应的降低。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协调下达成了和解方案。

2019年6月16日,老徐与小赖、小周夫妇解除双方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需履行的权利与义务;另老徐需分期向小赖、小周夫妇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中介费15000元及违约金135000元,合计25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刘军艳   通讯员黄霭瑩

编辑:刘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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