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披露深圳陈永森案,有香港“新义安”黑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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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8-19 13:22

南都讯,8月19日,全国扫黑办举行挂牌督办案件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再披露4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案件,其中即包括广东深圳陈永森涉黑案。

2020年5月28日,陈永森案于深圳市中院一审,陈永森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另有2人被判处死缓,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全案判处罚金1.45亿,该案还牵涉出34名保护伞。据悉,该案创造了深圳扫黑除恶数个“之最”,包括刑拘人数、公诉人数、涉黑判决人数、查处“保护伞”人数,判处罚金等多个第一。

南都记者了解到,陈永森涉黑组织发展近三十年,多达上百人,长期盘踞深圳福永街道一带,为非作恶,称霸一方。该组织初期通过与其他帮派火拼确立江湖地位,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争夺利益、扩充势力,并通过开设赌场、经营娱乐场所、行业垄断等方式敛财,拉拢腐蚀当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为项目开发和违法犯罪提供帮助和庇护。在组织发展过程中逐步洗白,由最初的违法性敛财转化利用财富及影响力参股经营公司、开发房地产等投资性敛财。为此,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虎在发布会上称其为“高级黑”。

据张虎介绍,陈永森组织还具有境外黑社会背景,上世纪90年代,陈永森在香港黑社会组织“新义安”成员陈锡波的扶持下,参照“新义安”模式逐步发展壮大,层级结构明确,势力庞大,手段凶狠。该组织累计造成8人死亡、3人重伤、15人轻伤和大量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悉,该案受到全国扫黑办高度关注,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白少康亲自包案,广东深圳专案组民警辗转全国20余个省市,最终于2018年3月收网。今年5月,深圳市中院一审宣判,陈永森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南都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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