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0年第16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汽通用五菱”)被主管部门警告,并被罚款3万元。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束,上汽通用五菱此次被处罚与早前在“3·15”晚会被央视点名的宝骏560变速箱故障问题有关。
在7月16日举行的“3·15”晚会上,上汽通用五菱旗下的宝骏560因变速箱多次维修仍无法解决等问题被点名。对央视所曝光的问题,宝骏汽车当晚发表声明道歉,并称已开设“宝骏560 DCT”专属热线,进行专人沟通与服务,对用户遇到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到底。
上述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汽通用五菱未按规定备案家用汽车三包法有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另据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7月21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后,于当日对上汽通用五菱进行了检查。由于上汽通用五菱现场未能出示宝骏560型汽车的三包(修理、更换、退货)备案相关材料,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日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上汽通用五菱作为2017款宝骏560DCT1. 5T型等家用汽车的生产者,未能按我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备案2013年10月1日至2020年7月20日上市的2017款宝骏560DCT1. 5T型等部分家用汽车三包有关信息。
8月7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汽通用五菱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上汽通用五菱发现存在问题后按要求备案家用汽车的三包相关信息,但2020年“3·15”晚会曝光的7辆宝骏560型汽车属2017款宝骏560DCT1.5T(5座)型和2017款宝骏560DCT1.5T(7座)型,上汽通用五菱在7月20日前未按规定备案上述车型的三包相关信息,上述车型经2020年“3·15”晚会曝光引发舆情。因此,该局对上汽通用五菱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罚款3万元。
南都记者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管理中心发现,宝骏汽车曾因出现问题被召回。2019年7月,通用五菱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自2019年8月12日起,召回32658辆宝骏530/730DCT自动档汽车。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系由于发动机控制模块(ECU)软件标定原因,可能引起变速器离合减震弹簧滑块受异常冲击,极端情况下车辆动力输出中断,存在安全隐患。由于上述同样的原因,通用五菱还曾自2019年6月5日起召回19680辆2017款宝骏560 DCT自动档汽车。
采写:南都记者 封聪颖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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