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评论员 晏文龙
内资内商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小区物业管理,不动产登记……在佛山市顺德区区镇事权改革启动后,这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今后将全部下放镇街。
关注顺德的“放管服”改革,是因为基层在某种程度上是改革能否最终惠及普通民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半月谈》2019年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调查中,就明确提到了“放管服”改革越向基层走,部门之间的壁垒越多;而一些地方,有的权力可以下放却没有下放到位,有的权力是碎片化下放、选择性下放,有的是甩锅式下放。
顺德通过区镇事权改革,激活镇域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南方日报 戴嘉信 摄
作为“放管服”改革的基层实践,沿着顺德“放管服”改革的思路层层向上,能发现顺德如何将“一句话”变成了具体的行动。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呈现出精简化的特点,在“放管服”问题上用了7个字表述:深化“放管服”改革。虽然只有7个字,但背后却有着“能否为群众生活及办事增便利”的深刻内涵,如何在改革中真正做到这一点,考验各地政府的治理能力。
2020年广东省的政府工作报告指明了“放管服”改革的方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进向市、县、镇放权工作,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在2019年11月印发的《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提出了“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造更多新招实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顺德“放”的力度有多大?全区7532项行政管理职权将有4204项下放镇街,占总数的55.8%,比改革前增加2882项;区级行使2371项,比改革前减少680项;全区2156项审批类职权,有1003项全部或部分将下放至镇街行使。
当然,要真正为群众生活和办事增添便利,简政放权是基础,关键点在于“放”的部分是否真的为民众所需。只有老百姓的需求得到满足了,“放”的意义才能够得到充分彰显。从本次下放事权的领域来看,顺德展现了充足的诚意,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社会民生保障五大领域。具体而言,便是诸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流动就业统筹管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等量大面宽的事项都可以就近在镇街办理,有效缓解了预约取号难、群众排队等候时间长、大量业务积压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放管服”改革也需要“扶”,避免简政放权一放了之。即事权清单出来后,基层的编制、人员、财权等配套资源能否匹配,使改革能够顺利落地。因此,顺德的事权下放又作出“放”与“接”紧密衔接的安排,在确保安全稳定基础上,有序下放,做到“放权不放手”。当区属部门事权下放后,要切实强化对镇街的服务、指导和监管,结合镇街的实际需求,主动派业务骨干到镇街挂职,在服务一线培训一批业务人员,做到事项下沉、管理不下沉,形成事权下放的“闭环管理”。
不论是简政放权,还是放管结合,抑或是“放”与“接”紧密衔接,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优化服务,进而方便民众。顺德能够有“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正好说明,改革既要有顶层的牵引和信任,也要有基层的推动和担当。顺德的基层实践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未来可期。
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