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2年技术出口禁限目录再调整,删除4项禁止新增这些限制

南都N视频APP · 察时局
原创2020-08-30 21:09

8月28日,商务部、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以下简称《目录》)。

据悉,本次调整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其中删除禁止出口技术条目4项;删除限制出口技术条目5项;新增限制出口技术条目23项;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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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网站截图。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主要目的是规范技术出口管理,促进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技术贸易合作,不断优化技术贸易营商环境,促进我国技术贸易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距上次调整已12年

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中国技术出口合同金额200亿美元,不到进口合同金额的一半;2019年,技术出口合同金额321亿美元,已基本接近进口合同金额。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技术出口既优化了我国的出口结构,也推动了相关贸易伙伴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不过,上一次《目录》修订是在2008年,距今已有12年。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指出,随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以及我国科技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根据国际惯例及时调整《目录》势在必行。

据介绍,本次《目录》调整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

一是删除微生物肥料技术、咖啡因生产技术、核黄素生产工艺、维生素发酵技术等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

二是删除新城疫疫苗技术、天然药物生产技术、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制备和加工技术、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信息安全防火墙软件技术等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

三是新增农业野生植物人工繁育技术、绒山羊繁育和品种培育技术、空间材料生产技术、大型高速风洞设计建设技术、航空航天轴承技术、激光技术等2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

四是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涉及农作物繁育技术、水产种质繁育技术、化学原料生产技术、生物农药生产技术、航天器测控技术、空间数据传输技术、地图制图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真空技术等领域。

将大幅精简进口目录

据悉,技术出口是指从我国境内向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我国将技术出口分为自由、限制和禁止三类,其中自由类技术实行事后合同登记备案,限制类技术进出口需要申请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凡是涉及向境外转移技术,无论是采用贸易还是投资或是其他方式,均要严格遵守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中限制类技术出口必须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2007年起,商务部已将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许可权限下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技术出口申请后,会同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对批准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申请人取得意向书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商务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果准予许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获得技术出口许可证后,合同才能够生效。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商务部、科技部将进一步删减调整《目录》;同时,根据2019年底修订发布的《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大幅精简《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进一步突出市场调节作用。


南都记者马嘉璐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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