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3566万被判13年,上司已判死缓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0-09-15 17:21

据“天津一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国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陈国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国强利用担任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6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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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一案。据“天津一中院”微信公众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国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为多人职务提拔、调整提供帮助,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同时,其又具有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陈国强被免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

今年1月4日,陈国强被通报审查并双开,一个多月后随即被提起公诉。6月1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陈国强受贿一案。

一个多月前,陈国强的老上司、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察时局观察到,陈国强“落马”后,其分管的国土资源、自然环境等领域的多名厅长也相继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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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强。资料图

被通报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

公开简历显示,陈国强生于1962年5月,安徽宿州人,自1984年7月参加工作后就一直在陕西任职,从科员升至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等职。

2013年2月,时年51岁的陈国强升任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兼省行政学院(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5年后,陈国强跻身副省级,任职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分管省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等领域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在秦岭违禁别墅专项整治中,国土资源系统和生态环保系统担负主要职责。

但在短短一年后,陈国强便被免去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据报道,陈国强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19年1月14日到宝鸡过境高速公路调研项目建设情况。随后,陈国强便“消失”在公共视野中,直到两个月后被免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同时被终止省人大代表资格。

今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陈国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据通报,陈国强“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对抗组织审查,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干预插手干部人事工作”,“贪欲膨胀,收受礼品、礼金,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企业经营、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与“老乡”赵正永同时“落马”,赵正永被判死缓

值得注意的是,陈国强同时期“落马”还有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

赵正永也是安徽人,1968年参加工作,早年在安徽任职,一路升至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0年,赵正永正式调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与当时还是处长的陈国强成为同事。时隔5年后,赵正永再任陕西省副省长。2010年赵正永任职代省长,此后不久,陈国强便出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6年,赵正永调离陕西,任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此时,陈国强已任职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3年。

察时局注意到,2019年1月14日,就在陈国强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当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对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通报称,“纵容亲属肆意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肆无忌惮聚钱敛财,收受礼品、礼金,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亲属失管失教。”

值得注意的是,二人的相似之处远不止如此。今年2月份,赵正永与陈国强同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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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赵正永受贿案。


今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对被告人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赵正永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落马”后多名分管领域厅长相继被查

在赵正永、陈国强相继落马后,陕西省生态环境领域多名厅长也纷纷被查。

在陈国强被免职的当日,其分管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忠武亦被免职。公开简历显示,杨忠武为陕西澄城人,出生于1962年5月,是陕西的本土干部,在陕西省通川县任职将近三十年。

2013年,杨忠武调任陕西省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升任副厅级。4年后任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2018年陈国强升任副省长后不久,杨忠武又迁任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直到2019年3月被查。此后官方一直没有透露其新消息,时隔8个月后,杨忠武再次出现即被开除党籍。

察时局注意到,陈国强、杨忠武被免职2个月后,陕西省又一厅级干部被查。据中央纪委监察委网站显示,2019年5月17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巧合的是,在陈国强升任副省长之时,冯振东也在2018年3月晋升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同年10月任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9年11月,冯振东被通报审查结果,“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政府采购活动”。今年2月24日,冯振东与陈国强、赵正永同一日被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南都记者 马嘉璐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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