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经三番五次做工作,家长依然不愿送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去上学怎么办?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有地方政府把家长告上了法庭。在9月23日国新办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讲述了以上典型案例。
9月8日,在福建永泰县红星乡淡洋小学,小学生背着书包放学。距离县城二十多公里的红星乡和盘谷乡,零星分布着3所“微型”小学:红星乡礼柄小学、淡洋小学和盘谷乡荣新小学。 新华社 发
“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首先得有学生,首先要把辍学学生、失学学生劝回来,再保障他们能读好书,这是保障的前提。”郑富芝说。
据他介绍,学生辍学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分为几类情况:一类是外出打工;第二类是有很多女学生早婚早育,已经结婚生孩子了;第三类是信教入寺,已经在寺庙里了;第四类是因为学习困难而厌学,在家里待着;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因身体原因,主要是残疾孩子不大方便去学校,就辍学了。
每一类的情况性质不一样,各地需要对症下药,根据每一类去向,采取不同方式。他坦言,劝返工作既复杂也非常艰巨。在劝返过程中必须要带着一种责任感,带着感情去做才能真正做好。
各地如何控辍保学?郑富芝总结了最重要的两条。
第一类是分类施策,劝和堵相结合。比如对于外出打工的问题,首先是“劝”,搞联动机制,因为孩子在学校是教育部门管,出了学校到了外地、到了企业是人社等部门管,我们要知道孩子去哪个工厂了,要把这个孩子劝回来,工厂放还是不放,所以实施了几个部门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动机制,一起来做劝返工作。
还有一点就是“堵”,因为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学生,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如果外出打工是童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是不允许使用童工的。因此,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联合,一定要禁止使用童工,要从源头上堵住。
另一类是多措并举。每个学生辍学的原因不一样,类型不一样,家庭的状况也不大一样,因此要综合施策,可能用感情的、行政的、经济的,甚至是法律的手段进行劝返。
郑富芝举例道,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家长或者监护人有义务、有责任送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但是,有的家长不怎么愿意送孩子去上学,当地的政府、教育部门、学校三番五次去做工作、劝返,还是不同意,最后怎么办?就严格执法,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政府把家长告上法庭。
“从方方面面反映来看,社会效果很好,它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我觉得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孩子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效果非常好。”郑富芝说。
南都记者吴单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