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杭州后,重庆、海南将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监管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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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0-10 18:04

近日,继重庆之后,海南省的人大常务委员会也通过了将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的管理条例。此前,香港、郑州、深圳、杭州等地区均已把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

有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绝大多数电子烟店铺开设在室内,还有许多电子烟店铺开在人流聚集的商场内。电子烟被纳入室内禁烟范围,将对这些店铺的销售产生影响,“商场里不让抽,只能走到门口抽”。

9月底,《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中明确了,条例所称的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即将电子烟包含在吸烟范围内。

《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要求各类公务活动中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和电子烟,要求电子烟销售者应和烟草销售者同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禁止由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门口五十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等。销售者如违反该规定,将由烟草专卖等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罚款。

紧随重庆之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修订后的《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吸烟”,将电子烟纳入禁吸范围。同时还要求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或者电子烟。

《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对违法处罚也明确了标准,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或者电子烟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该条例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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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据了解,除重庆、海南外,此前香港、郑州、深圳、杭州等地区均已把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

有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绝大多数电子烟店铺开设在室内,还有许多电子烟店铺开在人流聚集的商场内。电子烟被纳入室内禁烟范围,将对这些店铺的销售将产生影响,“商场里不让抽,只能走到门口抽”。

在各地出台条例法规的同时,全国也正在对电子烟加强监管。7月1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官网公布关于印发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此次电子烟市场检查内容主要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开展互联网电子烟信息全面清理、开展电子烟实体店全面检查和开展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全面检查。专项检查行动自2020年7月10日-9月10日,为期两个月。


采写:南都记者 汪陈晨

编辑:田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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