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1025万元、侵吞公共财物155万元,给国家造成800万元的特别重大损失,最终换来了10年半的有期徒刑,这是赤峰学院原纪委书记曹熙的下场。
这些贿款都花哪了?有的贪官大肆敛财却不敢花钱,千方百计藏贿款;有的贪官住着老破小,暗地里却到处买楼置业;有的贪官建酒窖囤名酒,藏酒成瘾;而曹熙的贿款,主要用来买玉石。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报道,曹熙13年间受贿30次近1025万元,其中27笔贿款买了玉石,价值不菲的鸡血石、巴林石占了大部分,共计80余块,价值总计近800万元。因对鸡血石、巴林石的喜爱简直到了疯狂的程度,曹熙被称为“石叔”。
10月12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内蒙古赤峰学院原纪委书记曹熙的起诉书,详细披露了曹熙用贪污受贿的钱买玉石的内幕。该案已于今年7月9日开庭审理、9月10日公开宣判。
曹熙。资料图
13年受贿千万,大都买了鸡血石、巴林石
今年9月10日,曹熙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初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曹熙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曹熙利用担任巴林右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旗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024.9840万元。
2006年至2014年,曹熙利用担任巴林右旗旗长、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人民币155万元。2010年,曹熙利用职权违规为企业签批拨付补助资金,给国家造成800万元的特别重大损失。
法院查明,这近1025万元的受贿款,分30次受贿所得,其中价值不菲的鸡血石、巴林石占了大部分,共计27笔80余块,价值总计近800万元。
曹熙痴迷鸡血石、巴林石,行贿者也投其所好,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请他“办事”,大都送上名贵的石头。
比如最大的这两笔受贿记录。
巴林右旗某公司送上的价值305.2万元的巴林石、鸡血石等42块。2006年至2009年期间,时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书记的曹熙接受该公司董事长杨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企业经营、企业缴纳审计罚款、政府获取财政补助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公司送予巴林冻石雕件、鸡血石章料、鸡血石雕件等42块。
2009年至2015年的春节、中秋节期间,时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书记的曹熙为任某某在工作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十三次收受任某某送予的12万元、价值139万元的鸡血石章料、鸡血石随形7块,共计折合151万元。
而他担任巴林右旗旗长、旗委书记时侵吞的这155万元,除了用于个人消费支出,其中60万用于买玉石。
2007年,曹熙通过他人先后从巴林右旗财务公款中支取人民币40万元,用于购买4块鸡血石章料,据为己有;2010年,曹熙通过他人从巴林右旗公款中支出人民币20万元,用于购买5块鸡血石章料,据为己有。
曹熙到案后主动如实供述调查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涉案赃物已经全部予以追缴,给国家造成800万元的损失亦已退缴,依法可从轻处罚。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7月9日,曹熙在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14岁参加工作,小学教师用了一年半当上副县级干部
回顾曹熙的仕途,除了大肆敛财网罗玉石成痴,其升官履历也颇多“神奇”之处,为舆论吐槽。
官方简历显示,曹熙,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1977年9月,刚满14岁的曹熙就参加了工作,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天宝同村担任教师。在上世纪70年代末,14岁这个年龄,不少人还在上小学。曹熙却已经参加了工作,而且当上了教师,网友称其为“神履历”,还有网友则指其年龄涉嫌造假。
更为“神奇”的是,他弃教从政的经历。1992年9月,曹熙进入赤峰市惠民小学当教师。一年两个月后,1993年11月,惠民小学教师曹熙调任赤峰市制药厂团委书记。制药厂团委书记干了不到一年半,1995年4月,曹熙又当上了赤峰市巴林左旗副旗长。巴林左旗为县级行政区,副旗长相当于副县长。也就是说,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他完成了从小学教师到企业团委书记,再到副县级领导干部的跨越。这一跨越被网友称为“如有神助”。
曹熙仕途平顺,在巴林左旗担任副旗长5年多后,曹熙晋升旗委常委。
此后,曹熙任职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3年,再次回到巴林右旗,先后任职政府旗长、旗委书记,主政该旗8年多。之后,调任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赤峰市审计局主政三年半。
2018年12月,曹熙调任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履新赤峰学院4个多月,2019年4月他就落马了,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贪财好贿、滥用职权、违规提拔干部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曹熙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失守,无视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利用职权要求下属单位支付个人旅游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背组织原则,违规提拔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规收受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使用、出借财政资金;贪财好贿、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超越权限处理公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通报称,曹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曹熙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曹熙简历
曹熙,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9月至1980年9月,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天宝同村教师;
1980年9月至1982年7月,赤峰师范学校克什克腾旗分校学习;
1982年7月至1984年9月,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中学教师;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内蒙古教育学院学习;
1986年7月至1992年9月,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进修学校教师;
1992年9月至1993年11月,赤峰市惠民小学教师;
1993年11月至1995年4月,赤峰市制药厂团委书记;
1995年4月至2001年2月,赤峰市巴林左旗副旗长;
2001年2月至2003年12月,赤峰市巴林左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2003年12月至2006年2月,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6年2月至2011年11月,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8年7月,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局长;
2018年12月,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9年4月,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国检察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