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留下一张欠条跑路,珠海警方帮工人追回全薪14万余元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珠海
原创2020-11-22 08:53

南都讯 四名工人在珠海一家制衣厂工作了一年多,却被拖欠了九个月的工资,之后老板许某某(男,36岁)更是一走了之。

据警方披露,这家制衣厂自2019年开始出现经营不善的状况,订单量日渐下滑,工厂入不敷出,以至于拖欠工人工资成为家常便饭,不少工人都因此离开了。但还有4名工人一直坚持工作。直到2020年初,厂子经营情况跌入谷底,4名工人找到许某某想将拖欠的工资全部领取后离开,但他们等到的却是一纸欠条,许某某从此便销声匿迹了。

微信图片_20201121142525.jpg

许某某留给工人的欠条

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实了4名工人被欠薪的情况属实后,依照规定核查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邮寄等方式通知许某某限期到该局接受调查并支付员工工资。

但许某某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从2020年10月还开始玩起了“躲猫猫”。为了躲避工人讨薪,许某某一度将电话微信等号码停用,但终究还是没有逃过法律制裁。斗门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启动刑事立案侦查。11月14日晚,在智慧新警务的助力下,办案民警成功抓获欠薪逃匿多日的许某某。

经审讯,许某某对自己拖欠员工工资后逃跑的罪行供认不讳。目前,许某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斗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微信图片_20201121142545.jpg

许某某接受审讯

与此同时,为帮助四名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解决本质诉求,斗门警方积极联系许某某的家属,争取家属代付欠薪。经民警普法教育,许某某已通过其家属全额支付4名工人薪资14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并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警方提醒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绝不能采取堵路或自残、自杀威胁等违法行为。

记者杨亮 实习生丁莉

编辑:杨亮

编辑:杨亮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