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完善的市场主体退出和拯救机制。早在1993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成立全国法院首个破产审判庭,率先开始破产领域专业化审判道路。2019年1月,全国首个独立运作的破产法庭深圳破产法庭揭牌成立。随着今年8月全国首部个人破产制度的地方性立法法规的出台,深圳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完整的破产法规体系和科学的办理破产体系。
深圳法院在破产审判有哪些创新举措?企业破产重整有哪些典型实践案例?首部个人破产制度地方性法规明年3月1日实施,背后深圳法院如何推动“破冰”?带着这些问题,昨天,南都街坊口碑榜深调研第九站走进深圳中院。
张斌
黄志坚
曹启选
李慧贤
调研团走进诉讼服务中心
“一站式”司法服务更便民
9日上午10点,南都街坊口碑榜调研团首先来到深圳中院主楼,首先映入眼帘的即是“宪法墙”,这也给调研团留下了深刻印象。随后,调研团一行参观了司法改革展厅,了解到深圳法院的改革创新历程。在诉讼服务中心,调研团成员实地体验到“智慧诉服”的便捷化。这里设有自助查询区、信访功能区、法治宣传区、便民服务区等,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不仅能自助办理相关业务,提升业务办理的便捷性,还能享受深圳义工的温暖指导,或寻求专业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
深圳中院工作人员介绍,该中心设置了诉讼服务窗口区等区域,具备网上立案、线上线下调解、自助填单、智能诉状生成、执行风险评估、查询、打印、提供导诉咨询等众多诉讼服务功能,同时开设执行接待办理窗口,集约办理线上线下查控,有效实现了人员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为当事人提供暖心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率先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审判庭
多项创新获最高法肯定推广
“深圳的破产审判庭,一开始就是因改革而生,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参观结束后,围绕深圳破产审判工作主题的座谈会正式开始,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介绍说,1993年12月,深圳中院设立全国第一个破产审判庭,1994年《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破产条例》开始实施,这可以说是市场化破产法规的“第一步”。
公开数据显示,首开破产审判专业化先河后,从1994年到2006年间,深圳中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534件。2007年6月,新的企业破产法正式实施,深圳中院破产案件呈持续增长态势,2007年至2016年,深圳法院共收到破产申请953件,受理565件,审结376件。据不完全统计显示,这期间已审结的破产案件中,共清理破产债务20849笔977.6亿元,清偿破产债权266.6亿元。
到了2017年,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会议对深圳中院的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深圳中院包括“执转破“等多项制度创新获最高法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2018年12月初,深圳中院率先提出创新设立独立运作的破产法庭,为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9年1月,全国首家独立运作的破产法庭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深圳破产审判迎来了里程碑事件。
至今,深圳破产审判专业化历经20多年,在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案件集中管辖、信息化保障等多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在破产审判制度规范化方面,主要有三个体现,”曹启选介绍,其一是破产管理人管理的规范化,包括出台管理人选任规则、管理人名册制度等,其二则是审判制度的规范化,包括规范各类案件审理规程等等,破产审判的质效得以大大提升,其三就是“执转破”制度规范化。
率先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破冰”同时实现弯道超车
今年8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率先迎来“破冰”,背后也与深圳法院的探索实践密切相关。
“2013年时,我们就开始探索个人破产工作,”曹启选表示,当时着手个人破产探索一方面是社会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司法工作的需要,“2013年深圳法院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并到香港等地进行调研。”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时,提议“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2019年,在深圳市委讨论落实建设先行示范区意见的会议上,深圳中院院长万国营建议把率先开展个人破产试点列入行动方案。此后,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个人破产立法筹备工作,受深圳市人大的委托,深圳法院起草了《个人破产条例草案建议稿》,并在市人大组织领导下全程参与了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
“深圳进行个人破产制度探索,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在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全面落实自然人破产案件裁判在特区外的法律效力,推动全国法院积极支持。”曹启选表示,个人破产工作在其他地市亦有开展,但在个人破产制度方面深圳可以说实现了“弯道超车”,“目前我们正在制定个人破产条例实施细则,开发个人破产办理信息化办理,为个人破产条例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率先进行破产“预重整”实践
有企业实现职工债权税款100%清偿
据介绍,一般而言,企业破产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重整,其中破产重整可以说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拯救企业的重要机制。座谈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07年新破产法实施以来,深圳法院共计受理重整案件63件,实现债权清偿137.75亿元,安置员工1.34万余人,实现国家税收3.42亿元,约32万名股东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我们出台了全国首个《审理企业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率先探索预重整制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市场主体的功能,完善市场主体良性退出机制,推动办理破产质效大幅度提升。”曹启选介绍,深圳中院还与政府19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完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保障办理破产工作顺利进行。
在华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中,作为智慧管网和管材行业的领军企业,华瀚科技由于过度扩张负债50多亿元无力清偿,进行破产程序后,经清算转重整,深圳破产法庭多元化重整措施促进其重整成功,实现职工债权和税款100%清偿,清理债务50多亿元。
率先探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
首创“跨境网拍”模式
今年10月公布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中亦提及允许探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完善财产处置配套制度。对深圳法院而言,跨境破产协作亦有探索先例。
2018年,波音747飞机在阿里拍卖进行网拍的消息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背后涉及的正是深圳中院翡翠国际货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在该案中,深圳中院探索处置破产企业留置境外财产进行跨境网络拍卖,最终通过破产网络拍卖平台拍卖3架波音747飞机,成功吸引外国投资者竞拍,完成全球首宗跨境大宗破产财产的拍卖交付。
2019年,香港破产管理人在深圳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的协助下,适用深圳法院破产财产处置模式,在阿里拍卖上拍卖5个香港特殊车牌号的破产财产,最终被竞买人以60万元总价拍下。这是内地首次通过网络拍卖的形式处置跨境破产资产。
“今年5月,年富供应链公司破产程序,获得了香港高等法院的承认与协助,这是大湾区首例跨境破产案例,两地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取得重要突破。”曹启选表示,深圳破产法庭正在深入研究联合国示范法规则下的国际跨境破产实践,并在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情况下,深入探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实现跨境破产协作制度化,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服务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探索三审合一审判新机制”,“构建破产欺诈识别机制和处置程序”……座谈会上,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还透露了正在进行的创新措施,引发调研团代表热议和点赞。座谈会最后,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总结发言时表示,对调研团专家的建言献策表示感谢,并祝福南都街坊口碑榜深调研活动圆满成功,越办越好。
新破产法实施以来
深圳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拯救市场主体的功能
随后南都街坊口碑榜深调研成员还在深圳中院参与了座谈,深圳中院副院长黄志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连塘、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等参加。
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在深破冰,实现“弯道超车”取得了哪些成绩?座谈会上披露的数据显示,2007年新破产法实施以来,深圳法院共计受理重整案件63件,实现债权清偿137.75亿元,安置员工1.34万余人,实现国家税收3.42亿元,约32万名股东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调研团热议破产制度变革,期待更多创新举措
现场
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
黄志坚表示,感谢南都街坊口碑榜调研团的到来,南都作为机构媒体在全国有广泛的影响力,也一直关注民生领域,南都街坊口碑榜也是非常受欢迎的一个活动,今年的主题也特别好,我们非常关注也愿意参与到南都街坊口碑榜活动中,来展示深圳法院好的工作和做法。
此次调研座谈会上,听了调研团代表的发言,大家针对破产审判提了很多建议,有的专家关注个人破产方面问题,有的代表提到要用智慧化手段为破产审判赋能,这些建议非常有建设性,感谢调研团专家的建言献策,我们也会在破产审判实践中把问题一个个解决,祝福南都街坊口碑榜活动圆满成功、越办越好。
深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连塘: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都提出,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在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亦是重要内容。
目前深圳是全国唯一通过了个人破产条例的城市,在企业破产领域也先行探索形成了系统性成效,在破产预重整以及破产财产跨境处置都有实践案例。在近期最高法的发布会上,深圳中院院长万国营以“六个率先”介绍了深圳法院在破产领域的探索实践经验,显现出深圳法院在破产审判领域探索实践具有典型的成效。
南方都市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陶然:
陶然表示,深圳先行示范区五大战略定位中包括法治城市示范,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改革任务重点,在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涉及多项法院的任务事项,深圳法院要成为全国法院的“模范生”和样板法院,这既是改革任务,也是深圳法院一直以来的改革实践,
深圳法院称得上是全国深化司法改革领域的排头兵,众多领域都是先行探索,积累了不少代表性经验,其中典型实践之一,就是当天深调研活动的主题——破产审判。破产审判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现象,破产审判工作的改革和完善,从营商环境乃至创业氛围,对整个城市都会发挥很大的作用,相信随着深圳法院的大力改革创新,深圳破产审判将成为全国样板。
南都民生治理观察员
深圳市人大代表、汤姆逊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志明:
赵志明表示,参加此次南都街坊口碑榜深调研活动,也给企业提供了一次调研学习的机会,在走访调研中,他了解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很多方面已经走到了前列。“比如成立了全国首个破产审判庭等、首创破产财产网拍等,我想给这些创新点赞。”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副主任张斌:
张斌表示,他通过此次走访调研了解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些改革创新举措,这让他感到内心振奋。张斌认为,这几年我国的破产业务发展较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了市场化拓展,有效地推动破产立案难的问题,“加入了更多专业化破产管理人,解决立案难问题,激活了这一块的业务”。张斌表示,他认为目前破产业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希望深圳在这方面还可以继续提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南都民生体验官
深圳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杜艳芝:
杜艳芝说,她是一位长期从事破产案件的职业律师,在近20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深刻感受到破产法变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破产法在法律中带有一定程度的经济属性,与每一位老百姓息息相关”。杜艳芝介绍,深圳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近年来在结合改革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推出了系列落地工作,“比如说评估审计机构的制度制定等,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效果,接下来,希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在坚持改革市场化和专业化方面,迈出更大一步。”
法务从业者李慧贤:
李慧贤说,她是一位青年法务从业者,认为各种破产业务管理工作也需要有序推进。“不论是管理人员也好,受委托方的律师也好,从工作流程能够有效地推进,然后更有效地审判监督,希望能够出更多的配套细则和工作流程,有助于个人破产流程制度的推进。
统筹:南都记者 徐全盛
采写:南都记者 徐全盛 蔡宇晴 陈荣梅
摄影:南都记者 霍健斌
编辑: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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