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辛巴直播间卖”糖水燕窝”,被罚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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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2-23 18:10

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涉事直播间开办者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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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持续追踪报道的“糖水燕窝”风波已持续两个月。10月底,辛巴旗下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内所售的燕窝被消费者指出实为糖水,引发热议。在辛巴方面发出追责的律师函后,11月中旬,职业打假人王海再次发出质疑,并出示了一份检测报告,该产品唾液酸的检测结果是0.014g/100g,他认为“每百克(一碗),连带包材,内容物,加工费,工业成本不超过1块钱”。11月27日,辛巴方面发布道歉信,称涉事“茗挚”燕窝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燕窝成分不足每碗2克”。辛巴旗下“辛选”官方微博曾就此事发布的一则声明落款为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2月23日,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通报称,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公司”)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开办者,受商品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时大漂亮”通过快手直播平台推广商品“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仅凭融昱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加上对商品的个人理解,即对商品进行直播推广,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实属性为风味饮料,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于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的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间投放的商品购买链接,是融昱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的“茗挚旗舰店”,消费者点击上述链接可直接进入该网店购买涉案商品,收款和发货等行为均由融昱公司实施。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融昱公司。

融昱公司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在天猫“茗挚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均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涉案商品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融昱公司销售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13个项目,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该商品标签存在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诸未静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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