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刘洪希 林伟乐 12月30日,挂车号牌相同的两辆牵引车竟然一同到中山市南朗镇某公司拉货,“肩并肩”停在马路边,结果引起了过往市民的注意。经中山南朗交警核查,两车属广州同一家运输公司所有,其中一辆挂车的号牌系套牌,当事司机将被处记12分,罚款5000元,驾驶证降级等处罚。
同样车牌号的两辆挂车停在一起。
当天上午,南朗交警大队接市民举报,称南朗镇华南中医药城时珍路停放着两辆号牌完全一样的拖挂车,请求处置。
大队指挥室随即组织警员赶往现场,果然看到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并排停在一起,两车的拖车号牌分别为粤AAV**7、粤AS2**6,但所牵引的挂车号牌均为“粤AD**8挂”。
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并排停在一起。
据交警部门介绍,所有牵引车由两部分组成,前面有驱动能力的车头部分叫牵引车,后面没有驱动能力的车叫挂车,一般情况下挂车由牵引车拖着走,但挂车和牵引车一样,二者都有独立的车牌和“身份”。
在民警开展调查工作时,两名当事司机也恰巧正在现场。据两人交代,他们同在广州一家运输公司上班。事发当天,他们一同从广州来到中山市南朗镇准备拉货物送往目的地,没想到被发现。民警随后将两名当事司机及车辆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当事司机胡某未能提供相应的行驶证。
民警辨别发现,这两车均属牵引车,挂车的车牌也一样,但细看还是有一定差别,其中一辆挂车没有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车身大梁上也没有挂车应有的车辆识别号,确认为套牌车,当事司机胡某也未能提供相应的行驶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套牌挂车的司机胡某将被处记12分、罚款5000元,驾驶证降级,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目前,南朗交警大队正对广州的当事运输公司开展调查,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编辑:侯玉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