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权色钱色交易,首艘国产航母工程总指挥胡问鸣被开除党籍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1-01-04 15:53

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胡问鸣政绩观扭曲,严重偏离企业经营主责主业;大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造成国有公司资产重大损失。通报还指出,胡问鸣纵容默许家属在私营企业挂名取酬、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违规购买住房、占用公车,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安排下属企业投资股票,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风险。

胡问鸣曾参与过陆海空多项军备重大项目,还曾推动“南北船”合并。他还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其于半年前被带走调查,被查时已退休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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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问鸣。资料图

退休后深夜落马,曾促“南北船复婚”

胡问鸣于2020年5月12日晚11点30分通报被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胡问鸣,1957年5月生,自1982年参加工作至2019年底退休,一直在军工企业工作,期间担任过中航工业、中国兵器、中船集团、中船重工等四家军工企业的领导岗位。

胡问鸣参与过多项军备研发项目、涉及陆、海、空三军。比如,1998年“歼10”首飞成功,胡问鸣团队为“歼10”研制了飞机座舱显示系统等机载设备。因贡献突出,他荣立“歼10首飞工程”一等功。国产大飞机C919等项目他也有重要参与。他还是我国第一艘国产航母工程总指挥,全程参与了我国首艘航母辽宁舰的列装工程。

此外,胡问鸣任内曾推动“南北船”合并。2010年,他从中国兵器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一职调任中船集团(即“南船”)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两年后升任该集团董事长。2015年“南北船”领导层对调,胡问鸣出任中船重工(即“北船”)董事长、党组书记。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8月,就在“南北船”正式合并的两个多月前,其突然被免去中船重工董事长、党组书记职务,退休。

“南船北船‘离婚’20年,现在要‘复婚’了。”胡问鸣在被免职两周前还接受了媒体采访,并表示当年分开是对的,是为了促进竞争,推动中国成长为造船大国;现在合并也是最好的时机,可以聚合资源、减少‘内耗’,共同为建设海洋强国贡献力量。


徇私舞弊,对抗组织审查

胡问鸣曾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

2019年3月至6月,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中船重工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巡视组指出,中船重工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党组主体责任担当不够有力,纪检监察组履职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仍有发生。

时任中船重工董事长、党组书记胡问鸣对此表示,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仍有发生等问题,要把立知立改和全面整改紧密结合起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中纪委1月4日的通报中,点明了胡问鸣的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政绩观扭曲,严重偏离企业经营主责主业;大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安排下属单位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默许家属在私营企业挂名取酬、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违规购买住房、占用公车,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安排下属企业投资股票,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风险;公权私用,在工程承揽、业务合作、资产收购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资产重大损失。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问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向中纪委表态以案促改

胡问鸣是中船重工近年来第二个落马的重要人物。

2018年6月,曾与胡问鸣搭班3年多的中船重工原总经理孙波被带走调查。2015年3月,胡问鸣由中船集团董事长调任中船重工董事长,而孙波则由中船重工副总经理升任总经理。

当时通报称,经查,孙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背离党中央的要求,弄虚作假,损害国有企业利益;在接受巡视期间,隐瞒实情,欺骗组织;理想信念动摇,长期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接受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家属违规调动工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9年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孙波利用担任大船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与大船集团合作成立公司及公司后续经营等事项提供帮助。2000年10月至2016年初,孙波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4万余元。2009年至2016年,孙波为追求其在大船集团任职期间的个人业绩,违反会计法,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当年7月,孙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80万元。

胡问鸣在2019年中央巡视组向中船重工反馈巡视情况时还曾表示,要紧密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各种问题,全面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孙波案件以案促改紧密结合起来,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改革创新,堵塞管理漏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南都记者马嘉璐  汪建华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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