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由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新业态法治研究系列论坛第一期在线上举行。会上,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发布了《反垄断视角下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观察报告》。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高校及机构的学者专家发表主题演讲,并就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合规与发展开展讨论。
“互联网领域现在的封禁和屏蔽事件层出不穷,正好说明的我们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是非常迅速和竞争激烈的。”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戴龙提出了这样的见解。他认为,在市场化竞争发展中,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本身就具有走向垄断的自然属性,众多企业、众多平台完全竞争的模式,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任何事情都要看到它的两面性。不能说‘封禁’、‘屏蔽’是合法的行为,但也不能段然说它一定是违法行为。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评判,要视平台的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一方面要看到在国内市场上,(平台屏蔽行为)确实给互联网的发展、给消费者的选择带来一定的影响,甚至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创新抑制效果。同时,从互联网经济特征来看,‘封禁’、‘屏蔽’等行为,本身就说明了竞争的动态性,促使任何一个大的企业都不敢掉以轻心。”戴龙认为,另一方面,放在国际化的背景下来看,中国的互联网产业还面临更大层面的竞争压力。“如果从这两个视角来看待国内市场互联网行业竞争的屏蔽现象,可能就会有更多客观的看法。”
如何划定互联网平台开放和封禁的边界?戴龙表示,从国际法的视角来看,要高度强调市场准入的概念。要能保证互联网行业市场准入是开放的,没有什么障碍。“这种障碍可能来自两方面,一是政府的管制,二是市场势力的阻碍。”他指出,要保证“市场准入自由”这个大前提,监管重点要放在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上来。对平台企业的“封禁”“屏蔽”行为的监管要针对具体个案进行分析,看它有没有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市场经营秩序。
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近年来围绕网络黑灰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互联网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在线教育合规等多个课题开展研究工作。曾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发布《2018网络黑灰产治理研究报告》,引发业界关注。在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上发布《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职业索赔恶意举报将不予受理。在由浙江大学等单位共同举办的2020互联网法律大会暨2020数字化治理高峰论坛上发布《危害创业创新、破坏营商环境的“商业水军群组”观察治理报告》,获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转载援引评论,湖南、山东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注。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吴佳灵
编辑:向雪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