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惠东县原副县长黄绿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绿青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年节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有效查处辖区楼盘违建问题;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一孩;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解决纠纷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绿青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绿青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一届党代表、惠东县第十一届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绿青简历
黄绿青,男,汉族,1971年1月生,广东惠东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4月任惠东县黄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年4月任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年8月任惠东县平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8年5月任惠东县黄埠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2年4月任惠东县稔山镇党委书记
2017年7月至今任惠东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采写:南都记者 李鹏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