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运用大数据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1-03-0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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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虚构债务、虚假离婚、虚假破产、企图逃避债务等民事虚假诉讼案件频发,检察机关在打击虚假诉讼方面有何举措?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接受南都采访时介绍,为最大限度发现虚假诉讼线索,检察机关在开展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中同步审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情形。此外,贵州检察机关还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进行关联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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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


谈虚假诉讼

生效裁判监督中同步审查虚假诉讼

南都:近年来,受社会、经济等多层面因素影响,虚构债务、虚假离婚、虚假破产、企图逃避债务等民事虚假诉讼案件频发,去年来,贵州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效果如何?

傅信平:2020年,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涉嫌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956件,同比上升178.7%;就存在虚假诉讼行为的民事案件提出监督意见619件,同比上升420%;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48件,同比上升119%;发现并移送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4件5人,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1件9人,移送普通刑事犯罪线索12件14人,其中4名司法人员因职务犯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在防范打击虚假诉讼、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彰显。

南都:虚假诉讼频发事关社会诚信建设,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办案促进社会诚信?

傅信平:贵州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如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中,王某通过虚假诉讼获取法院执行裁定书办理了房产证。在涉案房屋被征收时,多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54万余元。检察机关在对该案依法监督后,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等各家的联动联防,在此类案件的防治上建立健全堵漏机制。

贵州省检察机关还借力扫黑除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专项工作,把虚假诉讼监督与“打伞破网”等工作有机结合,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实现“打伞破网”,又为监督虚假诉讼提供线索来源。

南都:虚假诉讼普遍存在线索“发现难”、查证难等问题,贵州省检察机关是如何破解的? 

傅信平:为最大限度发现虚假诉讼线索,检察机关通过案例解析、发布线索征集公告等方式发动知情群众举报。在开展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中同步审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情形。检察机关还加强与内部刑检部门及外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双向移送,此外,还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进行关联搜索。

为全流程破解“查证难”,检察机关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挑选具有职务犯罪侦查经验、刑事检察经验、民商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办案力量。同时,着力提高调查取证意识,用侦查的思维和侦查方式突破案件,巧借“顺藤摸瓜”“抽丝剥茧 ”等侦查手段和技巧,快速查出真相。此外,检察机关还有效把虚假诉讼监督与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有机结合,借力刑事侦查力量查办黑恶犯罪中的“套路贷”、非法集资、暴力催债等犯罪行为中的虚假诉讼。

 

谈脱贫攻坚

1300余名检察干警帮扶10万余人脱贫

南都:贵州省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请问贵州检察机关是如何助力脱贫攻坚的?

傅信平: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2019年,经省委同意,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全国政法系统率先开展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2020年又部署开展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专项工作,坚决惩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惠农资金等妨害脱贫攻坚犯罪,依法严惩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黑恶势力,依法慎重对涉罪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的人口、建档立卡之外的边缘人口、脱贫带头人、致富带头人适用强制性措施。

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大对涉脱贫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积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人员开展司法救助,持续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全力护航涉农产业项目,精准服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定点帮扶任务,为全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南都: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取得了哪些成效?

傅信平:全省1300余名检察干警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倾情用力,帮扶的25441户105297人全部脱贫。同时,依法严惩农村黑恶势力和群众身边微腐败等犯罪,批捕2958人、起诉3782人。落实脱贫领域财物返还机制,快速返还涉案财物821.71万元。向1595名贫困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29.0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115人,帮助10566名农民工追回1.5665亿元“辛苦钱”。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设立联络室281个,帮助建立“新市民规约”226个,引导“村民”更好向“市民”转变。

 

谈疫情防控期间办案

严格依法办案,不凑数不拔高

南都:去年,涉及疫情防控的制假售假、妨碍公务、诈骗等案件频发,请问贵州检察机关在打击妨害疫情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傅信平:贵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制假售假、妨碍公务、诈骗等犯罪进行重点打击。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严厉打击17种犯罪。公开发布两批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彰显检察机关依法准确、及时、从严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决心。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联络,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优先办理。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122件211人,批准逮捕113件141人,提起公诉116件168人,监督立案11件14人,有效维护防控工作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南都: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疫情案件中,如何把握办案尺度?

傅信平:贵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办案,不凑数不拔高,不批捕28件35人,不起诉25件31人。如平塘县检察院在办理张某发、张某华涉嫌妨害公务案时,鉴于两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事后配合集中隔离观察,主动向相关人员认错悔罪并得到谅解,主动与检察机关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具有免除处罚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南都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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