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3月10日起,广东学考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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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3-09 19:20

南都讯 见习记者 孙小鹏 实习生 余文诗 通讯员 粤考宣   今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考试院将于2021年3月10日10:00起发布2021年1月学考成绩,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查询成绩。3月22日10: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2021年1月学考成绩证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官微小程序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3种形式呈现2021年1月普通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成绩。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含0分,下同)共25%。A—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

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除呈现“合格/不合格”、单科分数和等级外,还呈现3科总分成绩(简称学考总分)和排位, 其中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还呈现术科合成总分和排位。

考生在获得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15日 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考试院负责人提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提醒考生尽快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如因出国留学等需要,可申请开具成绩证明,相关要求和流程见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的相关公告。

编辑:孙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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