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学校切实落实《义务教育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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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3-18 15:52

南都讯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3月18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了《评价指南》的评价内容。吕玉刚表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个层面各有12项关键指标及若干考查要点。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围绕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进行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的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吕玉刚强调,《评价指南》的考查内容、要点,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办好义务教育的政策要求和方向指引,要求学校,能够在教育教学工作当中切实落实。

采写:见习记者王森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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