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权限不让用?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遭诟病已久。近日,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涉及网上购物、网络支付、即时通信等39种常见类型App,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央网信办官网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App之外,《规定》把小程序也纳入管理,并强调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超范围收集信息问题严重,小程序也被纳入管理
据南都个人信息保护中心联合中国信通院安全研究所去年9月发布的《小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报告》显示,小程序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较为严重。如某防疫类小程序,除获取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外,还需进行人脸识别。
报告认为,在实际线下防疫工作中通过姓名、身份证号以及二者的对应关系,再配合真人及身份证查验,在不获取人脸信息的情况下即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此次《规定》明确,小程序也纳入到管理中,不可超出必要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四部门印发关于上述《规定》的通知中强调,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何为使用App基本功能的必要个人信息?《规定》中明确,必要个人信息为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如:地图导航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定位和导航”,必要个人信息为: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洪延青认为,从《规定》的逻辑结构可以推断出,一个App应当确定其“基本服务功能”,进而按照规定明确自己必要的个人信息范围。
输入法类等13类App无需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
南都记者注意到,与去年1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规定》增加了“演出票务类”,App类型由38类扩充到39类。其中有13类App无需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包括: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新闻资讯类、输入法类等。
近年来,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持续引发关注,其中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为焦点之一。据工信部2月5日通报的26款侵害用户权益App中,近7成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知名App墨迹天气(8.0606.02)涉及“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程多福曾介绍,仅2020年10月,App“超范围收集与业务功能无关个人信息”的问题已被举报超百次。网络安全法也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之一是—“为订立或者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洪延青认为,《规定》实际上为后续《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提前针对‘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这一条款做出了细化规则。
附件: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全文
http://www.cac.gov.cn/2021-03/22/c_1617990997054277.htm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孙朝
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