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3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渔政亮剑”渔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长江已启动十年禁渔,长江流域还能垂钓吗?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表示,垂钓是休闲娱乐活动,对渔业资源损害是极其有限,长江十年禁渔令,禁的是生产性捕捞。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出现了使用爆炸钩、串钩、可视锚钓等破坏性渔具,还有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等不规范的垂钓行为,这就跟禁渔令就有悖了。”他强调。
对于此,马毅表示将陆续出台规定予以规范。
一是划定垂钓区域,明确要综合考虑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公众休闲垂钓需求。在保护区要禁止垂钓,在长江和重要支流干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要严格控制垂钓,在其他水域要科学的划定禁钓区和允许垂钓区。
二是规范钓具钓法。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准用的钓具目录,限制钓具的数量,严格禁止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及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三是规范饵料的类型。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防止钓鱼饵料污染水体。
四是规范钓获物的处置。严格禁止钓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确保垂钓回归到休闲娱乐的定位。
五是明确垂钓时间。根据地方的渔情、水情制定禁止垂钓期,避让水生生物的繁殖、洄游等生活史关键的阶段,避免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破坏。
此外,他表示,将在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中,要求各地坚决打击利用垂钓变相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同时,加快推进《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制修订,积极推动各地制定垂钓管理办法,将休闲性、娱乐性的垂钓行为纳入监管范畴,坚决把生产性、破坏性的垂钓行为阻挡在法律门外,切实维护禁渔秩序,保护水域生态。
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