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从家里偷了4万块钱去商场消费,老板是不是得想想,这是一个孩子在高额度消费。反而现在社会进步了,孩子直播打赏花了4万元却找不到责任人,完全成了家长的责任。”
3月30日,由南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究中心举办的“南都数字经济治理论坛”第五期活动——短视频直播平台青少年保护之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刘更超在分享中表示,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纠纷中,家长举证难问题突出,他也呼吁,企业必须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刘更超。摄/王子黎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纠纷中,家长举证难问题突出
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和接触的案件,刘更超深切地感受到,在涉及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纠纷中,家长举证难是当前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南都隐私护卫队注意到,举证难也是刘更超在此次分享中提及最多的词汇。
之所以特别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尤其是直播打赏问题,源自刘更超受理的一起案件。
一个小男孩用父亲的网银充值打赏,时间累积超过一年多,而家长始终没有发现。一开始,小男孩只是零星打赏几块钱,后来额度越来越大,才引起父亲的注意。
随后,这位父亲将儿子和平台一起诉至法院。虽然这位父亲是一名资深的律师,深知其中的法律关系,但无奈的是,他无法证明打赏的行为主体是儿子。
在另外一个案例中,家长同样面临举证难的问题。一位朋友向刘更超反映,孩子在直播平台打赏超过4万元却难以追回。并且,平台客服态度坚决,拒绝退还打赏的钱。这位家长控诉:谁家能够使用摄像头一直监控上网的孩子,这基本是不可能的。
随着接触、了解的案例越来越多,刘更超意识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必须从更高的层面来考虑。因为未成年人打赏出去的钱,可能是整个家庭所有的积蓄。
在河北一个单亲家庭中,父亲靠赶集做生意赚钱。由于他不懂怎么开通移动支付,只能由女儿帮忙。所以,女儿掌握了父亲所有移动支付的账号和密码。没过多久,小女孩通过网络直播打赏,把家里所有积蓄——14万元花了出去。
“让我情感过不去的是,如果这个案件送到法院,按照现有的规则——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家就塌了。”刘更超表示,法官在审判时也面临难题。如果家长难以证明打赏主体是孩子,则企业会质疑:万一是家长后悔打赏,赖在孩子头上怎么办?
企业必须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刘更超强调,关键在于企业。
他认为,所有的技术、服务、内容全部来自企业,所以企业必须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此外,企业可以设计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上网终端和软件,当发现有害内容时,则通过语音等方式提醒未成年人;或者企业可以开发像“杀毒软件”一样的监督软件,凡是涉及支付交易的行为,则限制未成年人的操作。
“如果有一天叫苦连天的不再是家长,而是企业,则企业就会有动力、有压力去做上述事情。”刘更超表示,等到技术条件成熟了,举证责任完全可以倒置。家长只需要举证受到损害,剩下的全部交由平台,让它证明通过检测、控制等技术,打赏行为的主体不是孩子。
文/南都个人信息保护课题组 尤一炜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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