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因感情纠纷杀害女友,逃亡20年后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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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4-11 12:39

20年前,男子雷某平与杨某为男女朋友关系,可在交往过程中因感情纠纷多次争吵。在一次争吵中,雷某平杀害了女友后逃离现场。在逃亡20年后,雷某平最终被抓获归案。

2021年4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雷某平故意杀人死缓复核刑事裁定书,核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雷某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据了解,雷某平与杨某于1998年左右认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后交往期间多次因金钱问题和感情纠纷发生争吵。2000年10月8日下午3时许,两人在家中再次发生争吵,期间,雷某平采用掐颈、电线勒颈等方式致杨某死亡,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杨某系被他人用钝性外力作用颈部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2020年5月2日,雷某平在四川省攀枝花被抓获归案。

2020年11月23日,中山市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雷某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雷某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梁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3800元。

宣判后,雷某平提出上诉。雷某平的辩护人提出,雷某平在与被害人吵架中失去理智才动手杀死被害人,系激情杀人,在主观恶意程度上与图财害命、报复杀人有明显区别;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具有一定过错;雷某平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不过在二审期间,雷某平申请撤回上诉,经审理广东高院裁定准许雷某平撤回上诉。

广东高院认为,雷某平因小故杀害被害人杨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鉴于本案系感情纠纷引起,雷某平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

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为此,广东高院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裁定书,核准中山市中院判处雷某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采写:南都记者何生廷

编辑:何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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