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民校补录:由学校组织,补录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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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4-30 20:09

南都讯 记者梁艳燕 4月30日,广州市海珠区公布了《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中,就2021年海珠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今年民办学校的补录,由学校组织,补录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民校可以直升方式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海珠区教育局强调,民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下同)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海珠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须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及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高等院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可优先招收院校教职工子女。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优先招收本校的正式教师及管理人员子女。

实行网上报名,可填报1—2个平行志愿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填报志愿。

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区和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从本区学校和有跨区招生计划的非本区学校中,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其中,对于报名系统无法核验匹配的相关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进行二次核验。

补录应先满足本区学生学位需求

报名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分发的本区报名学生数据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组织补录,补录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补录应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学位需求。

编辑:梁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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