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全国经省级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达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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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6-05 10:57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6月5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司法部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达200家、鉴定人3300余名。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者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白皮书》显示,司法部在全面梳理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情况基础上,督促机构少、力量薄弱的省份,加快准入一批诉讼急需、社会关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加强工作督导,自2018年9月起,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准入登记工作月报告制度,督促各地将准入登记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对于落实不力、推诿塞责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达200家、鉴定人3300余名,已实现除西藏自治区外的省域全覆盖,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监管方面,《白皮书》称,近年来,司法部多次下发通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不断加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监管力度。

具体包括,建立健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黑名单制度与退出机制,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失信情况进行记录、公示和预警,对于存在违规收取高额费用、无故拖延鉴定期限、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鉴定委托、与有关人员串通违规开展鉴定等不良执业行为,或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管理规定行为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纳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推送给委托人,在委托前进行警示。 

《白皮书》还表示,司法部还要求全面核查执业范围,动态了解、掌握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情况,及时注销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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