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成立数据法治研究院,培养懂法学又懂技术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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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6-17 22:52

6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首届“数据法治高峰论坛”暨“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数据法治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智慧法治联合实验室”揭牌仪式在北京举行。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在开幕式上表示,面对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发展,社会急需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数据法治研究院的成立,对于我们下一步培养优秀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懂计算科学、懂法学、懂其他学科的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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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自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公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数据法治研究院长时建中认为,在数字化时代,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以及5G等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数据及其运用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均产生巨大的影响,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需要在学理层面进行深入研究以指导数据法治实践,支撑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

从科研战略上升到学科战略,时建中介绍了数据法治研究院成立的背景。他提到,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将数字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研究确定为科研战略,产生了一大批科研成果、科研项目。2019年,该校将数据法学作为新兴交叉学科进行培育建设。

在此之上,中国政法大学于2020年申请数据法学为法学目录外二级学科,获教育部备案;2021年3月16日,引入了16位国际专家的“数据法治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获教育部、科技部批准。2021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签署协议共建“智慧法治联合实验室”。

有了国际化的研究团队和支撑数据研究的实验室后,为高质量推进学科发展,则需要有全新的建设机制。为此2021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批准成立“数据法治研究院”。

开幕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郭雷表示,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技术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带来了一系列的治理问题,迫切需要法治建设与时俱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认为,数据法律问题本质上就是法律和科技的相互关系问题。从司法实践看,集中表现在数据产权归属问题、数据处理者侵犯个人隐私、大数据集中导致的杀熟问题、数据算法合理性的裁量标准问题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则提到,数据法律研究必须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既要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又要注重维护数据的安全。只有准确定位各类数据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数据使用,有效惩治和预防违法犯罪,才能为数字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当天,来自瑞士、英国、德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6个国家专家以视频方式参与开幕式活动。伦敦玛丽皇后大学竞争法和经济学教授约阿尼斯·科科里斯(Ioannis Kokkoris)认为,随着数字平台的加速崛起,数据法学变得更加重要。这个领域不应仅聚焦于隐私或数据的访问问题,更应该与竞争法相关,关注这些平台之间是如何竞争的,相关竞争是否对消费者有益。

联合国贸发会议竞争与消费者政策部主管特里萨·莫雷拉 ( Teresa Moreira )表示,数据问题已引起竞争执法机构的关注,因为数据是影响企业市场力量的优势因素。为应对数据带来的挑战,需要竞争法律与政策、数据保护政策以及消费者保护政策共同发挥作用。所以,中国政法大学创设新型“数据法学”学科非常适时,期待未来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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