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据了解,为全力为被害群众挽回损失,《意见二》规定,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时,查扣在案的涉案账户内资金,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如不足以全额返还的,应当按照比例返还。确保尽最大力量挽回被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南都记者蒋小天 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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