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穗法宣 经过政府多年的禁毒宣传以及对毒品犯罪的大力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已大幅减少,但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在家中非法种植大麻出售,且在出售过程中采取人货分离的形式,通过网络协商毒品交易。 “6·26”国际禁毒日之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相关案件。
2020年7月9日,顾某通过微信将20克大麻卖给一女子。次日,该女子到顾某指定的地点将毒品提走。
同年7月30日,顾某又通过微信将大麻卖给吴某。就在顾某将2根褐色物品(均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净重0.44克)放到约定地点准备离开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后民警在顾某的住址查获大麻植物7盆(均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大麻,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顾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扣押被告人顾某大麻2根、大麻植物7盆。
本案中,被告人顾某在其住处种植大麻植物,均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通过微信的方式与买家联系,整个交易过程买卖双方完全没有任何接触,通过网络沟通的方式完成交易。但法网恢恢,无论出售的毒品多少,此类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官表示,许多人对大麻给人造成的身心危害认识不足,有些出于好奇或减压的目的进行吸食,殊不知健康的身体与心理根本不可能建立在毒品刺激的基础上,这种饮鸩止渴的方式只能让自己身心受到摧残。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再次提醒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编辑: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