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诗兰黛因旗下倩碧悦木之源夸大功效被罚!广告多次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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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6-28 18:30

6月28日,南都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近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雅诗兰黛”)因其旗下品牌“倩碧”和“悦木之源”,在天猫旗舰店产品宣传中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上海市静安区市监局”)处以罚款4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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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6月16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南都记者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了解到,雅诗兰黛旗下的倩碧旗舰店在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期间,销售的“倩碧鲜活10%维C精华VC安瓶面部精华液”产品,在网页宣传产品性能“改善痘印”、“提升肌肤自愈力”,被上海市静安区市监局认定无事实依据,误导消费者。

同时,上海市静安区市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发现雅诗兰黛旗下的悦木之源的天猫旗舰店,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销售的“origins/悦木之源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网页内容中“促进伤口好转”、“去皱纹”属于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上海市静安区市监局认定雅诗兰黛旗下的“倩碧”和“悦木之源”在天猫旗舰店的产品页面所作的商品宣传,存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对其处以罚款40万元。

据悉,雅诗兰黛在案发后已经分别在2018年3月与4月对上述两款产品的网页宣传内容进行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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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了解到,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8日,注册资本为62.5万美元,由境外公司ESTEE LAUDER INTERNATIONAL INC持有100%股权,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护肤品、化妆品、香水、洗护染发用品、其它美容用品等。雅诗兰黛旗下品牌包括倩碧、雅诗兰黛、悦木之源、芭比波朗、魅可、TOM Ford、海蓝之谜等。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雅诗兰黛已经不止一次因商品广告问题而被行政处罚。

2017年,雅诗兰黛因存在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的内容不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而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8.88万元。

2018年,雅诗兰黛销售的倩碧男士声波洁面仪广告中,使用“定级”“洁面最佳选择”等国家禁止的绝对化用语,销售的倩碧隔离霜广告中,宣传产品“功效:抗敏感”,但实际不具备抗敏感功效。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压实蓝带存在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以及利用广告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对雅诗兰黛处以11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与停止发布。

采写:实习生 余晨然 南都记者 吴佳灵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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