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发布新版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意见下发之后,银行也积极推动相关业务开展。
南都记者获悉,工行广东分行近日成功为江门某外向型制造企业办理2笔金额合计2024万美元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2019年4月至今,该行已累计为26家试点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超8500笔,合计约110亿美元,是广东银行同业中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最多的银行。
据悉,这次发布的新版指导意见,再一次扩大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将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规模从年度2亿美元(货物贸易)和1亿美元(服务贸易)分别降低至50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大幅降低试点企业门槛,且免于事后单据抽查,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
上述企业负责人表示:“外汇局的新政策非常利好于进出口企业。在试点前,我们财务人员需向银行逐笔提供纸质合同、发票、报关单等贸易背景材料,银行需逐笔单据审核、系统操作,耗时较长。试点政策实施后,企业申请贸易项下跨境汇款仅需提供《境外汇款通知书》,银行无需审核单据、核验报关单。从付汇申请到资金汇出,所需时间仅为原来的五分之一。”
采写 南都记者 周亮
编辑:周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