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公益诉讼调查难,行政机关拒绝调查的检察院可通报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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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7-14 10:54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7月14日,最高检举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强化公益检察保护”新闻发布会,公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办案规则》细化了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方式和保障措施,明确了检察机关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则、方式、具体程序、保障等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在调查取证权保障方面,《办案规则》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检察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有关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机关、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或者通报

《办案规则》明确,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共同进行。检察官可以组织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也可以商请相关单位协助进行。

《办案规则》还提到,在调查收集证据过程中,检察人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自动检测仪等办案设备和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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