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次日,8月3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检查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上述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因员工出售客户账户信息超3万条,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除了处罚该员工,涉事银行也被罚款20万元。
有专家表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对侵犯个人信息的案件发起诉讼非常有利,也是目前解决此类侵权行为的良方。
员工出售客户账户信息3万多条,涉事银行被罚20万元
通报显示,2017年至2018年期间,广东省湛江技术开发区某银行客户经理王某非法出售其在业务活动中获取的银行客户账户信息共31465条,信息内容包括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卡账号等,上述信息被相关贷款公司用于拨打电话并推销贷款业务信息,从事不正当竞争。
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中发现了本案公益损害线索,于2020年8月24日成立办案组立案调查。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湛江经开区检察院于2020年9月9日向湛江银保监分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加强对银行机构的监管和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范金融信息泄露风险,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湛江银保监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落实整改工作,启动调查程序,调取涉案人员王某信息及相关材料,并向广东银保监局报告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情况,同时督促涉案银行对内部风险情况开展排查,采取措施加强对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最终,2020年12月31日,湛江银保监分局以涉案银行对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案由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1月4日,湛江银保监分局对王某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的行政处罚决定。
4人出售两千套公民信息被判赔7万多元
除了上述案件中的“内鬼”作案,网上倒手买卖个人信息的情况也非常普遍。
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另一起典型案件中,涉案人梁某某在网上购买2000多套公民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材料,非法出售给王某某、刘某某等人,非法获利56035元。
2020年5月,王某某、刘某某经蒋某某介绍,在网上出售大量公民身份证照片和营业执照照片,其中王某某、刘某某共获利10000元,蒋某某获利10000元。
2020年9月14日,新兴县院对梁某某等4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为及时收集公益诉讼证据材料,新兴县院在办理该案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固定相关证据。
同年11月20日,新兴县院向新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梁某某等4人按照获利金额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76035元;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公开赔礼道歉。
最终,新兴县人民法院判决梁某某等4名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支持了新兴县院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目前,4名被告人均无提出上诉,本案判决已生效并移交执行。
公益诉讼或为解决侵犯个人信息类型案件的良方
8月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强调要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个人信息保护是重点领域之一。
一直以来,侵犯个人信息类的案件存在受害者众多、个人维权难的问题。而由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益代表,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或为另一种可行路径。
“这种尝试值得肯定。”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曾对南都记者表示,“中国没有明确的集体诉讼概念,在侵犯个人信息案件中,由检察机关发起诉讼,代表所有被侵权主体起诉侵权者,指向的是侵权行为本身,法院也会综合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作出相对严厉的判决,以给予侵权者震慑。”
他还表示,“公权力机关以民事诉讼的方式介入,对侵权行为的震慑力更大,而且一旦发现够上刑事立案标准,立马就处理了。”
他强调,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对侵犯个人信息的案件发起诉讼非常有利的,也是解决现在大量存在的此类侵权行为的良方。
采写:南都记者 孙朝 尤一炜
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