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哈尔滨市政府原副市长王沿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57岁的王沿民,长期在家乡哈尔滨任职,曾任市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道里区委书记,2017年1月出任哈尔滨市副市长,去年12月11日在任上落马。
今次双开通报称,王沿民政治上品行恶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上擅权妄为,庸懒无为;经济上贪敛钱财,亦官亦商,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沦丧,“六项纪律”项项违反,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
察时局注意到,王沿民曾于2019年初因哈尔滨北龙汤泉休闲酒店有限公司“8·25”重大火灾事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沿民。资料图
曾长期在哈尔滨城建系统任职
据公开简历,王沿民出生于1964年9月,哈尔滨本地人,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现哈尔滨建筑大学)管理工程系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1987年参加工作后至2006年底,他在城建系统工作了近20年,曾任哈尔滨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计财处副处长,哈尔滨市建委住宅建设处副处长、处长。1999年任哈尔滨市建委党组成员、主任助理(正处级),次年任哈尔滨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6年12月,王沿民离开城建系统,转任哈尔滨市松北区区长。2009年任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重回城建系统,任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2014年2月,王沿民转任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2015年10月出任道里区委书记,主政一年多,2017年1月出任哈尔滨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任职副市长将近3年,去年12月11日王沿民在任上落马。
攀附领导干部;私藏、阅看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
8月5日下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哈尔滨市政府原副市长王沿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王沿民涉及的问题繁多且相当严重。
通报称,经查,王沿民违反政治纪律,为谋取职务晋升,攀附领导干部,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唆使他人携带具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和包含具有严重政治问题的音视频手机入境,并私藏、阅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巨额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反群众纪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
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和行政执法活动;
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审批、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通报称,王沿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品行恶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上擅权妄为,庸懒无为;经济上贪敛钱财,亦官亦商,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沦丧,“六项纪律”项项违反,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沿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重大火灾事故受到处分的两厅官相继落马
值得一提的是,王沿民曾因在哈尔滨北龙汤泉休闲酒店有限公司“8·25”重大火灾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8月25日4时12分许,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汤泉休闲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造成20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04.8万元。据媒体报道,20名死者均为老年旅行团成员。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名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国务院安委办对哈尔滨市政府进行了安全生产约谈。
新华社曾报道:火灾事故发生前,当地媒体曾曝光事发酒店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2017年以来,当地消防部门多次监督抽查事发酒店,抽查结果多次为“不合格”。
2019年2月1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该起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共20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包括王沿民,事故发生期间兼任太阳岛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其在分管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期间,对太阳岛风景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不力,对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有效履职情况缺乏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同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还有时任双城区委书记的李洪铭。报告中提到,李洪铭于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任哈尔滨市松北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对松北区行政执法局查处燕达宾馆违法建设工作疏于监督、管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李洪铭已在去年10月19日在双城区委书记任上落马。今年6月9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头一个点名的就是李洪铭。通报称,2017年1月至2020年3月,李洪铭利用节日、生病之机,收受双城区永治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树勇等45名下属礼金和消费卡共计108.2万元,其中党的十九大后收受93.9万元。李洪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洪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沿民简历
王沿民,男,汉族,1964年9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建筑大学管理工程系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1983.09—1987.08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建筑工程与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7.08—1990.08 省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开发科科员
1990.08—1991.10 省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前期科副科长
1991.10—1993.10 哈尔滨市政府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计财处副主任科员
1993.10—1994.08 哈尔滨市政府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计财处主任科员
1994.08—1996.08 哈尔滨市政府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计财处副处长
1996.08—1996.11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计财处副处长
1996.11—1997.08 哈尔滨市建委住宅建设处副处长
(1993.09—1997.01哈尔滨建筑大学管理工程系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7.08—1999.10 哈尔滨市建委住宅建设处处长
1999.10—2000.12 哈尔滨市建委党组成员、主任助理(正处级)
2000.12—2006.12 哈尔滨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6.12—2009.11 哈尔滨市松北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9.11—2009.12 哈尔滨市松北区委副书记、区长,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2009.12—2011.03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03—2012.06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2.06—2014.02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4.02—2015.10 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5.10—2017.01 哈尔滨市道里区委书记
2017.01—2017.02 哈尔滨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道里区委书记
2017.02—2020.12 哈尔滨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12 免职
(简历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文:梁建忠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