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女医生自杀案宣判,三人因侮辱罪获刑,最重者被判一年半

南方都市报APP • 隐私护卫队课题组
原创2021-08-07 04:47

距上次庭审刚好一年,“德阳安医生自杀”事件迎来最新进展。

2021年8月6日,据绵竹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被告人常某一、常某二、孙某某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煽动网络暴力公然侮辱他人,致被害人安医生自杀身亡,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最严重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时间回到三年前。2018年8月20日,安医生在游泳池与一名13岁的初中生(被告常某一之子)发生身体碰撞,其丈夫乔伟(化名)将初中生摁在水里,并打了他一巴掌。

闻讯赶来的常某一与安医生以及丈夫发生争吵。被劝开后,常某一查看泳池监控,又与安医生在女更衣室发生肢体冲突。

双方经警察调解失败后,常某一等人隔日前往安医生夫妇的单位,要求单位开除两人的党籍公职

此外,常某一等人分别从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单位公示栏拍摄安医生及其丈夫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并与泳池视频相关联,分别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推送给他人及媒体进行爆料,还通过网络发布情绪性、侮辱性标题帖文和评论,引发网民对安医生及其丈夫诋毁、谩骂。

在事发五天后,因不堪压力,安医生对家人谎称有事驾车出门,并在车内吞药自杀,后经抢救无效离世。

后来一个细节的曝光导致舆论迅速发生反转。

安医生一名张姓同事的人接受采访称,双方发生冲突的原因是常某一之子在泳池里对安医生进行了“摸屁股”的骚扰行为。涉事孩子方则辩解,两人只是发生碰撞。在安医生去世后,涉事孩子方也遭遇了“人肉搜索”,相关照片、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被曝光在网上。

据了解,2019年1月,安医生的丈夫乔伟委托律师向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何某等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请公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意见书》,请求追究这起事件中泄露个人信息者的刑事责任。

2020年8月5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长超过12小时。

南都·隐私护卫队从绵竹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案件自受理以来,因案情复杂,绵竹市检察院进行了补充侦查,绵竹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5次庭前会议。

今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对常某一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公开宣判,三被告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煽动网络暴力公然侮辱他人,致被害人安医生自杀身亡,情节严重,以侮辱罪判处:常某一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某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南都·隐私护卫队了解到,不仅是安医生一方,涉事初中生一方也因此饱受骚扰和辱骂。

为了澄清网上的传言,据《新京报》报道,2020年2月6日,涉事初中生的父亲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德阳市旌阳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安医生的同事张医生诽谤。

自诉状写道,张医生的“诽谤言论和侮辱信息被大量转载转发后”,涉事初中生及家人、朋友被人肉搜索,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被曝光,“来自全国各地的谩骂、恐吓接踵而来”;涉事初中生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人格受到侮辱”“学业被迫中断”,请求法院对张医生进行惩处。

2020年6月20日,旌阳法院对此正式立案。不过至今开庭时间仍未确定。


文/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一炜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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