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免去李少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沈亮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
沈亮今年58岁,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他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官是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而刑事案件事关生杀予夺,容不得丝毫马虎和差错。
沈亮。资料图
沈亮:刑事案件事关生杀予夺,容不得丝毫马虎和差错
公开的履历显示,沈亮1962年11月生,上海市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1984年,沈亮从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后长期任职于刑事审判第二庭,1996年任审判员。
2000年,他调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其间曾援藏任西藏自治区高院副院长等,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16年2月,沈亮获任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并于次年6月获任一级高级法官。
2020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沈亮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体会,他表示, “对刑事审判来说,既要有效惩罚犯罪,又要防止错判;既要保护被害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又要维护被告人合法权利;既要准确适用法律政策,又要体察社情民意。”
他表示,法官是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而刑事案件事关生杀予夺,容不得丝毫马虎和差错。
今年7月,沈亮在《人民法院报》刊发《凝聚共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有效实施》一文,其中提到应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无论被告人认罪与否、刑罚轻重,都应当适用统一证明标准,不能因为被告人认罪,就降低证明标准,对本应疑罪从无的案件按认罪认罚从宽简单处理。同时,也要防止对本可定罪的案件,因办案人员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而轻易作为疑案处理或者在量刑上留有余地,放纵犯罪分子。
“要注意把握被告人认罪对取证、举证、认证的影响,一方面,认罪口供是定案的直接证据,真实、自愿、合法的口供,可以大大增强内心确信;另一方面,也不能单靠口供,该补查的不补查,该把关的不把关,防止出现过分倚重口供定案的现象。”沈亮称。
李少平。资料图
李少平:国家赔偿案件要坚决杜绝“该赔不赔”
此次卸任最高法副院长一职的李少平今年65岁,为西南政法学院(今西南政法大学)78级学生,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在四川进入法院系统工作,直至担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李少平调任天津,历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
2013年李少平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有记者提问“获得国家赔偿的门槛是否在提高?”,李少平对此表示,近些年,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国家赔偿越来越重要,最高法院会尽可能地降低国家赔偿门槛,确保受赔偿的人都能够得到赔偿。
李少平称,国家赔偿案件也要坚决杜绝“该赔不赔”、“官官相护”等现象,要为国家赔偿建立相关的听证制度等等,保证程序上的公开和透明。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少平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专门谈及“互联网司法审判”相关进展,他表示,对互联网司法的定位,不仅是审判方式变革,也未止步于提高诉讼效率、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而是要通过互联网审判确立和完善互联网领域的裁判规则,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可以说,确立和完善裁判规则是互联网司法的本质和硬核,是互联网时代司法创新的最大价值所在。
李少平还表示,针对涉及公民信息、个人隐私的网络侵权行为,最高法院将加大网络侵害人格权行为规制力度。
采写:南都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