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发文,就放弃音乐独家版权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公告指出,截至2021年8月23日,腾讯音乐与上游版权方签署的绝大部分独家协议已按期解约。
腾讯音乐公告
腾讯音乐此举与近期的一项反垄断调查有关。
2021年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披露,腾讯在2016年7月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时未依法申报,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除被罚50万元外,执法机构认为这项交易对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采取措施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
据悉,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起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案件。
具体措施包括,在三十日内解除网络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
南都记者注意到,腾讯音乐与独立音乐人或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属于例外情形,但监管要求其与独立音乐人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与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时隔一个月,腾讯音乐披露落实解除音乐独家版权的情况。该公司称已按照要求,通过邮件方式正式向相关上游版权方发送《音乐版权授权合作协议解除通知函》及《音乐版权授权合作协议解除催告函》,最大限度寻求与相关上游版权方尽快解除独家协议。
目前,腾讯音乐绝大部分独家协议已按期解约。未解除的,腾讯音乐已在2021年8月23日向上游版权方发送相关声明,明确放弃有关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权利,并告知其可自行向其他经营者进行授权。腾讯音乐在公告中重申,未来将以非独家方式与上游版权方继续保持合作。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数字音乐平台采用高额预付金+收入分成的方式也引起争议。有反垄断专家称,这变相抬高相关市场进入壁垒,不利于产业创新发展。
在此次反垄断调查中,市场监管总局同时要求,腾讯依据版权实际使用情况、用户付费情况、歌曲单价、应用场景、签约期限等因素向上游版权方报价,不得通过高额预付金等方式变相提高竞争对手成本,排除、限制竞争。
在未来与上游版权方的合作中,腾讯音乐如何落实上述要求也值得观察。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过往报道】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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