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莆田新冠患者隐私被罚五百,此前至少有20起类似事件

南方都市报APP • 隐私护卫队课题组
原创2021-09-22 18:45

新冠患者个人信息再泄露。9月21日,福建莆田警方通报称,两名医疗业相关工作人员将莆田本地新冠患者及密接者的个人信息转发至家族群,对受害者造成相当程度的伤害和困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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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发布微博截图。

不久前,从新加坡回到莆田的林某杰在隔离21天、历经九次核酸检测结果都是阴性并解除医学隔离后,再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其后,他和家人个人信息被泄露,遭到许多谩骂和骚扰

据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自去年疫情暴发以来,新冠患者及密接者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至少发生过20起。曾有人大代表建议,参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工作人员都应经过防疫部门授权并接受培训,签署保护个人信息的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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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新冠患者、密接者隐私信息至家族群被罚500元

9月21日,莆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发布消息称,两名医疗业相关工作人员陈某某、曾某某将莆田本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及密接者的个人信息从工作群组转发至个人家族群,导致大量扩散和议论,对受害者造成相当程度的伤害和困扰。具体个人信息包括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及近期行程等内容。

莆田警方称,经传唤讯问,陈某某和曾某某均对自己将相关信息转发至个人家族群的行为供认不讳。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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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终,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决定对陈某某、曾某某均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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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新冠患者遭网暴,被骂“回国害人”

据9月22日福建卫健委消息,自9月10日以来,福建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18例。

从新加坡回国的林某杰起初被认为是疑似源头病例,不过中疾控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9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病例非常可能是在隔离期间感染的新冠病毒。

林某杰回国后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了21天隔离,共开展9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在解除医学观察后,9月10日再次核酸检测时结果呈阳性。

自核酸检测呈阳性后,林某杰和其家人遭到了许多的谩骂和骚扰

林某杰曾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坦露确诊后的经历,“经常收到莫名其妙骚扰电话,打过来就是一顿骂,说得很难听,说什么‘在国外待着死回来干嘛’‘干嘛要过来害人’之类的,基本天天有人骂。”

相比于自己被骂,林某杰更怕伤害到老人和孩子,“提到母亲,我其实挺想哭的。我妈也会被不少人指指点点,我经常和她电话联系安慰她。也有收到一些短信攻击我孩子的,话说得很难听,骂我儿子该死什么的。”

“自从回国之后,我一直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进行隔离,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检测了这么多次,隔离了这么多天,突然又检测出阳性,再次隔离后不到两天检测结果又是阴性。现在,我和家人的信息被曝光了,所有人都在骂我,我自己也很委屈,家人现在都不敢出门,哪儿也去不了。”林某杰在微博上撰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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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患者、密接者信息泄露事件至少曾发生20起

福建莆田新冠患者及密接者个人信息泄露并非首次,可能也不是最后一次。

9月22日,哈尔滨境外回国确诊病例李某某称,自己的身份被曝光后正面临着网络暴力,被人议论说“在外国工作就不要回国”。

据南都记者2021年9月22日不完全统计,自去年疫情暴发以来,至少发生过20起新冠患者、密接者信息泄露事件,信息泄露受害者遍布武汉、上海、宁波、郑州、天津、成都、沈阳、石家庄、杭州、深圳、莆田等地。对于泄露者的处罚多以罚款或行政拘留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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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涉疫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梳理。

为何新冠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频发生,难以杜绝?

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网络安全研究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何延哲看来,新冠患者信息屡遭泄露的背后,其实是泄露者、转发者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无意识”。可能是内部人员掌握患者信息后,“不小心”“无意识”地泄露了信息之后,又有很多人随意地转发。

他直言,类似事情屡次发生,并没有得到遏制,处罚力度不够,“没有起到一个很好的警示后续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贤良与何延哲持有类似观点,“目前的行政拘留、罚款等方式不足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行政执法领域,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管理部门均负有数据信息保护的管理责任,但各自执法的责任边界不明确,容易出现推卸责任的后果。”在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刘艳看来,涉疫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的部分原因还在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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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大代表建议对泄露行为“重拳出击”

对于新冠患者个人信息泄露频发事件,任贤良曾在两会期间建议,一方面提高处罚标准,丰富处罚手段和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处罚效力,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威慑。

另一方面,要完善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对泄露信息行为进行清晰的界定、规范和明确,形成用刚性手段约束泄露信息行为的法治环境。“相关执法部门要敢于重拳出击,不断加大相应执法力度。”

出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新冠患者及密接者向流调报告工作人员报告详细的个人信息。然而,相关工作人员的“随手一转发”便有可能为当事人带来持久的困扰。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蔡卫平曾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建议,参与流调工作的人员都应当经过相关单位的明确授权,接受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让他们了解,一旦泄露患者信息将面临严重惩罚。

“没有人想成为确诊病例,也没有人想成为感染者。疫情重来,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也是无辜的,对于信息泄露,我更加难以接受。”林某杰在微博上写道。

采写:南都记者 孙朝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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