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有望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加入工会将更便捷。9月28日,南都记者从全国总工会获悉,其于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主要回应“怎么建”“入到哪”“怎么入”“怎么管”“如何吸引”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关键问题。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段时间,全国多地工会积极响应,相继出台指导文件,多地“三新”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建会与吸纳会员数量大增,并积极打造公共区域职工之家、户外爱心驿站等。
要求: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普遍建会,广泛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
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企业组织形式和劳动者就业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工会组建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对此,《意见》强调,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货运挂靠企业、快递加盟企业、外卖配送代理商、劳务派遣公司等关联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完善组织架构,广泛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同时,加强以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的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作为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
《意见》指出,要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建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承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兜底”功能。对应党建片区、社会治理网格、园区、商圈、楼宇等,建立相应的区域工会,推行工会网格化模式,实现有效覆盖。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分布广泛、就业灵活、流动性强等特点,《意见》提出,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均没有成立工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加入工作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 (社区)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等。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优化入会流程及智慧工会建设,加快推进网上入会试点步伐,逐步健全支持网上便捷入会的数据系统和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网上入会全流程操作。
在未加入工会的情况下,依然可享受到工会的服务。《意见》强调,坚持服务先行,打造线下线上有机融合的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体系。探索面向货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的关爱基金和意外伤害险等服务项目,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推动“司机之家”建设和“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等。
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意见》对经费保障和组织领导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各级工会持续加大投入,并争取财政资金和社会力量投入;推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分类指导与考核督查,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等。
背景:多地“三新”领域建会掀热潮,多部门共促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南都记者注意到,自7月以来,已有多个部门密集发声,要求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7月16日,全国总工会与人社部等8部门联合制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制度、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
随后,全国总工会专门印发《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从加快建会入会、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健全劳动保障法律制度、及时提供优质服务、提升网上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及劳动保障权益困难。
南都记者梳理后发现,近段时间,全国多地工会积极响应,深圳、北京、广东、上海等地相继出台指导文件,多地“三新”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建会与吸纳会员数量大增,并积极打造公共区域职工之家、户外爱心驿站等。
其中,广东省总工会于近日印发了《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和《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省新建基层工会组织2万家、新发展工会会员120万人,其中新发展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群体会员50万人。
此前,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多部门已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据南都此前报道,7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对保障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提出全方位要求。
9月10日,人社部等4部门对美团、饿了么等头部平台企业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开展联合行政指导,要求平台修改完善与用工合作企业的合作协议,督促用工合作企业合规用工。
9月24日,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将包括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在内的“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北京将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试点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保障“平台网约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
出品: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方诗琪
编辑:张亚莉,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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