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落地近10个月,深圳7333对夫妻撤销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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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0-2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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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蔡宇晴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实施。十个月过去了,离婚冷静期实施的效果如何呢?10月19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2021年前三季度,深圳市离婚登记申请人数为21537对,实际办理离婚登记人数为14204对,有7333对夫妻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

据了解,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对离婚登记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自冷静期届满30天内,当事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深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离婚冷静期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对情绪化、冲动型的离婚,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同时,深圳有婚姻登记中心还设置了独立的婚姻咨询辅导室,并安排婚姻家庭咨询师提供专业化调解服务,有效减少冲动型离婚情况发生。

10月19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2021年前三季度,深圳市离婚登记申请人数为21537对,实际办理离婚登记人数为14204对,有7333对夫妻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这也意味着,在2021年1月至9月,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深圳7333对夫妻改变了主意,34%的离婚登记申请被撤销,冲动型离婚大大减少。

此外,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不适用于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情况。

编辑: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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