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开放研究专家迪莉娅:数据协作将成为数据治理不二选择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原创2021-11-25 16:17

数据新作为·数据30人20城 系列报道解码数治之道②

2021(第十六届)中国电子政务论坛暨首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将于11月26日-27日在广州举行,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化发展探索与实践进行交流。数字政府建设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而盘活数据资源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之举。南方都市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推出系列专题,专访数据开放实践者、治理标准制定者、数据安全护航者、数据立法起草者等,并且挖掘数据应用创新举措,探寻数治能力优秀区域,以“30人访谈为引,以20城案例为鉴”,致力呈现新时代下的“数据新作为”,共谱数智新篇。

同时,面向全国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征集数据应用优秀案例(资料或线索请发邮箱nandubdi@163.com),我们将组织大数据领域有关权威专家对案例进行解读、评估,并进行更深入采访,实现更广泛推广应用。

我国首个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海政府数据服务网2012年上线以来,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已有长达10多年历史。由于国家层面、地方政府对于政府开放数据的重视,政府数据的数量、内容、类型在增量开放的过程中逐步多样化、丰富化。

尤其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数据纳入到生产要素体系。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方案》等一系列的重大政策、决策,对于我国政府数据的深度开放、利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例如广东出台《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山东颁发《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海南制定《海南省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等,地方政策与法规对于政府开放数据创新性利用的制度建设、权属的划分和应用场景的落地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现阶段政府数据开放进展如何?哪些国家或地区政府数据开放应用做得较好?如何充分发挥政府数据引领作用推动治理模式转变?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数字政府研究中心专访了数据开放观察学者、《大数据环境下政府数据开放研究》作者、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迪莉娅。

利用政府数据从事决策、管理与服务的行业众多

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近年来世界各国通过各种方式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与利用进程,您深入研究观察国内外政府数据开放多年,在您看来哪些国家或地区数据开放应用做得较好?

迪莉娅:政府开放数据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促进数据的利用、重复性利用和创新性利用。根据经合组织关于政府数据利用情况的调查显示,韩国、法国、爱尔兰、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政府开放数据利用效果显著,源于其政府数据开放的范围广、内容丰富、类型多样,尤其构建了“以需求为导向”的对接机制,对于数据的动态性利用提供了良好环境。

从世界范围来看,利用“数据”进行决策、管理和服务已经成为普遍的实践,从发布新的产品、优化服务流程以及超越竞争对手,无一不利用到“数据”,政府数据就是重要一部分。依据开放数据发展网络调查显示,利用政府数据从事决策、管理与服务的行业众多,包括教育、农业、医疗卫生、交通、能源气候、文化旅游等,而排在前三位的是从事信息技术和地理空间类型的企业占到31%,其次是商业研究和咨询类的企业占到18%,金融和保险类的企业排在第三位,占到8%。

不仅如此,政府开放数据不仅减少了企业、公众获取数据的成本,而且通过政府数据的利用,衍生很多与其有关的服务。从利用政府开放数据的程度来看,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基本完全利用政府开放数据进行决策、管理、咨询或者服务的网站和公司。例如,美国Aidin网站主要利用卫生与公共服务部的健康数据,通过对疗养院数据、家庭健康数据进行比较以及病患外展服务和联合医院数据的分析和服务等,减少病患与急症护理服务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病患找到更合适的医院和护理员服务。

另一类是混合数据的利用,即除了利用政府数据还利用非政府机构的数据、网络数据等进行服务的企业。例如,德国的开放石油网站为了促进石油行业透明度,增加石油企业的责任感,除了收集大量政府数据外,还收集企业或者组织机构公开的信息,如《世界能源统计评论》、世界银行的《采掘业手册》以及石油公司自愿开放的数据等,将世界范围内的石油公司信息以及石油公司合同数据公开在网站上,能够让用户在平台上就感兴趣的数据唾手可得。

数据确权问题是阻碍政府数据开放利用的关键症结

南都:国内政府数据开放进展如何,政策保障有哪些新举措?

迪莉娅:政府数据的数量、内容、类型在增量开放的过程中,逐步多样化、丰富,源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政府开放数据的重视。从这些地方政策、法规来看,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政策设计充分考虑了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不确定因素。例如,《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规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中出现失误,但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五项条件是: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类似这样的规定,对于政府部门推动数据开放以及数字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将会起到保护和促进作用。

二是设立专项资金与优惠政策,推动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例如,浙江为了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专门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资金用于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的建设以及采取优惠的金融政策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山东也将设立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方面。

三是“分类试点+评估”成为政策实施的热点。依据地方政府的特点,设立专项数据要素建设试点。例如,广东设立广州南沙(粤港澳)数据要素合作试验区、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同时将深圳作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等。另外,保障安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线,在很多政策中对数字资源安全、个人隐私保护都做了有关风险评估、分级分类保护、多方全程协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四是以“应用促建”,成为促进政府开放数据利用供需对接的重要方法。例如,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举办数字经济领域的国内国际展览、赛事、论坛等活动,搭建数字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帮助建立供需对接渠道,提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等。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举办的政府开放数据创新性应用大赛,已经吸引很多企业、个人参与到政府开放数据的创新性应用当中,对于推动政府开放数据的利用和深入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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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很多专家反映推进政府数据难点主要在数据权属问题,您有什么建议?

迪莉娅:政府开放数据应用的方向通常包括数据加工、数据产品开发、数据咨询服务和科学研究等,尤其通过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的基础上所展开的深度开发、利用,更有助于发挥数据要素的倍增效应。

目前,对于地理空间、卫生健康、社保、科技领域、交通、通信、金融等领域数据开放的需求比较旺盛,而且这些数据本身与社会数据的深度融合具有天然的切入点。

虽然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取得很大进步,但普遍认为数据的创新性利用成果不显著,经常出现供需不对称甚至供需失灵等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三个方面意见可以参考:

积极探索以“数据利用为中心”的数据权属关系和其运行方式。数据的确权是数据交易的第一步,数据要素本身的复杂性为确权带来巨大挑战,数据的归属权、使用权、收益权的划分一直是政府开放数据利用的痛点问题之一,从最新出台的地方政策来看,无论是深圳的“数据权益”论,还是海南、上海的“授权运营”论,都是对权属机制积极探索的一种尝试。随着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从技术层面也为数据的“可用不可见”的所有权、使用权分离提供了可能。

加强数据要素流动的安全性。安全性是数据要素流动的底线,尤其是跨界、跨区域甚至是跨境流动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的保护更需要重视起来,特别需要加强数据链条各方数据安全政策、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协同工作。

积极探寻政府开放数据利用场景落地的具体方式与途径。场景是政府开放数据利用落地的载体。只有充分鼓励政府、企业、公民积极参与到政府开放数据的利用当中,打造农业、交通、教育、金融等领域的公共资源多种利用的场景,充分示范释放政府开放数据要素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具体方式和途径,才有助于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无论是数据权益还是授权运营思路,都是对我国政府开放数据利用的新尝试与积极探索。

政府数据开放“第三次浪潮”:以“利用”为导向

南都:广州白云区、上海、浙江、四川等地纷纷推出数据创新应用大赛,以此加快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您觉得通过大赛提升城市数据治理水平,推动城市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化转型,哪些环节需要做得更好?国际上在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应用有哪些经验?

迪莉娅:通过大赛联合数据提供商、应用开发商和用户等多元主体参与到围绕“数据创新性应用”所构建的互利多赢的商业关系当中,不仅为相关利益者创造了价值,而且有利于推动政府开放数据利用生态圈的发展。大赛通常由政府大数据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发起,除了评选参赛项目奖项外,更主要的功能是成为搭建优秀项目和创意“供需对接”的桥梁及辅助或者促成项目场景落地的催化剂,尤其是后面的环节应成为关注的重中之重。

国外与国内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异曲同工之妙的政府开放数据“黑客马拉松”,也是汇集创意、促进政府开放数据利用和加强政企合作的重要比赛。依据治理实验室长期对国外政府开放数据利用的研究显示,委托可信任的机构作为数据利用的中介提供数据服务也是促进政府开放数据利用的重要方式。例如,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成立了消费者数据研究中心作为中介机构,将消费者相关企业(如零售、交通和银行)持有的数据提供给研究人员进行分析和研究。

另外,政府开放数据应用程序接口(API)也是政府提供开放数据的重要方式。API为数据开发人员对大量静态或者动态数据的调用、测试和产品的开发与数据分析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目前,我国很多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已经设立API窗口,方便用户进行访问和利用。除了以上方式,加强数据开放平台的互动性、回应性,是促进政府开放数据利用的常态化服务方式。例如,在平台建立实时回应的数据利用建言献策服务区,对利用政府开放数据开发出来的产品、服务的良好实践和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推介,以积极推动政府开放数据的常态化利用。

南都:如何平衡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隐私保护与数据开放利用之间关系?如何充分发挥政府数据引领作用推动治理模式转变,融合多种方式展开数据治理?

迪莉娅:保障安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线和红线。政府数据开放的安全既包括网络安全也包括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只有在保障以上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为政府数据依法有序的利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以“利用”为导向的政府数据开放,被很多学者称之为政府数据开放的“第三次浪潮”,而超越公私合作的边界,融入更加多元的主体,例如非政府组织、高校、研究者、专家、个人等所展开的“数据协作”将成为数据治理的不二选择。

我国的政府数据开放已经取得了可喜进步,未来将继续以政府开放数据的利用为纽带,加强政府内部数据的共享和共治,充分发挥政府开放数据平台供需对接与融合的桥梁作用,加速数据要素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政府释放出高质量高价值的数据。并在实践中与企业、非政府组织、高校、专家、研究者和个人加强围绕“数据协作”的交流和合作,不断探索和完善数据利用和交易中的归属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数据要素的开放、定价、交易和流通的规律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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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迪莉娅,管理学博士,现为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政府数据开放、大数据、电子政务、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研究。曾在美国夏威夷大学、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北京大学、美国杨百翰大学访学。独立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大数据环境下政府数据开放研究》《欧盟电子政务政策制定与实施机制研究》《我国政府部门基于大数据的决策模式研究》等著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项目8项,厅级项目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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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数字政府研究中心

统筹:邹莹 研究员:袁炯贤 设计:刘寅杉

编辑:袁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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