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的李先生(化名)向南都“记者帮”反映,他在超市购买了一款品牌名为“寿桃”的面食,正要打开食用时却发现里面有一堆黑乎乎的虫子,有的甚至还在面里爬行。经检测,生产厂家承认系因外包装封口不良导致生虫,但两方却因赔偿问题产出分歧。此事经记者帮报道后,目前事情有了最新进展。
李先生反映,他在佛山一超市购买的这包“长虫”面食,一包十几元。根据他向记者出示的视频:在还未拆封的面食包装里,数只像芝麻粒的小黑虫正在面团里爬行。11月21日,记者采访李先生时也看到了其购买的面食,外包装完好仍未拆封,食品外包装上显示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保质期为18个月,也就是说面食还在保质期内。
李先生提供的图片中,能见面食里有虫子。
就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厂家广东新顺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顺福公司)表示可让李先生将食品寄回原厂检测。经检测,新顺福公司回复,系由于包装封口不良导致生虫,而封口不良系因封口机的温度没有达到指定的温度,就进行封口操作。
但随后,李先生和厂家却因赔偿问题而产生分歧。厂家表示愿意按照购买价格的十倍进行赔偿。李先生却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对于李先生主张的赔偿方案,厂家认为,如果高于上述赔付,建议消费者找其他的渠道进行受理。
南都“记者帮”报道后,不少读者留言认为厂家应该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11月29日,新顺福公司联系到记者称,希望跟李先生重新协商赔偿问题,并表示愿意将赔偿金额增加到1000元。
12月1日,李先生告诉记者,经过不断协商,他已经获得1000元的赔偿金额,对该赔偿方案表示满意。“寿桃是我一直以来信任的品牌,希望以后能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把好质量关。”最后,他也表达了对南都记者帮的感谢,“谢谢媒体的鼎力相助,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
新顺福公司向记者表示,经过抽查留样产品,并未发现类似情况,市面上也没有收到同批次产品的投诉,可以判断属个别情况。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张思琦
编辑: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