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超标查封零容忍,全国1170个案件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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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2-21 14:37

南都讯 见习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为解决执行领域中的超标查封这一老大难问题,最高法在12月21日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超标查封单独作明确规定。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何东宁在会上介绍超标查封案件的整改情况,最高法采取出台规定、信访督办,以及集中整治中执行领域的突出问题等措施,对超标查封问题坚决禁止、零容忍,目前全国已有1170个案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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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宁提到,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排查出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重点案件1203件,已整改到位1170件。

他还指出,最高法对超标的查封问题坚决禁止、零容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在制度层面,这次出台的《意见》再次将严禁超标的查封单独作为一条作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一方当事人以超标的查封为由提出执行异议,争议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评估,但评估期间不影响查封。

二是在监督管理方面,积极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管理职责,通过信访督办等方式,对于信访人反映的超标的查封问题,一督到底,及时纠正。同时,通过异议、复议、监督等案件,对执行实施环节的超标的查封问题进行个案监督,积极发挥执行裁判权对执行实施权的制约监督作用。

三是在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中,把超标的查封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列出超标的查封的具体情形,组织各级法院对照检查、整改落实。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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