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亲子鉴定查超生以“不合宪”退场,民族自治地方法规要求民族学校应使用民族语言教学被判定与宪法“不一致”……日前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再一次引发社会关注。
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连续第5年“晒”出工作成绩单。南都记者通过对5年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梳理和分析,发现了一些藏在报告里的“潜台词”和“新信号”。
5来年全国人大收到报送备案的法律法规
数量逐年增加
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法律都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近年来,报送备案审查的法律法规数量逐年增加。
依法审查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报送的法律法规
未出现需发回情形
(备注:2019年数据是十三届全国人大至2019年的情况,相当涵盖了两个年度)
2019年首次在备案审查报告中公布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报送法律法规的依法审查,近年的报告显示,皆未发现需要发回的问题。对港、澳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备案审查,有助于确保“一国两制”方针和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得到正确实施。
公民、组织的纠错申请,今年再创“历史新高”
公民、组织向全国人大提出的“纠错申请”,2020年以来数量剧增。
这与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增大、公众对备案审查职能职责的知悉度提升、全国人大开通提出审查建议的快捷渠道都直接相关。
2019年12月,全国人大网上线“备案审查建议受理平台”,公民不再需要通过写信、一键即可提交审查建议。今年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首次披露:6339件公民组织建议中,以书面寄送形式提出的1274件,在线受理审查建议平台提出的5065件,后者占比高达79.9%。
5年开展10个领域专项审查
让“最严格的生态环保制度”落地
5年共对与公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生态环保、食药安全、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等10个领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集中清理,督促地方和部门落实中央决策,让“最严格的生态环保制度”落地,严防“立法放水”。
值得一提的是,对生态环保、食药安全领域的专项审查,横跨了两个年度,其中生态环保领域涉及的问题最多,共修改或废止1万多件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合宪性审查”小步快跑、步步递进
已回应6个涉宪性、合宪性问题
数据来源:2017—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数据分析:南都见习记者 郭若梅 记者 程姝雯 刘嫚
设计:李蓓 技术:王思逸 邓捷敏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