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江畔花园小区物管被投诉擅砍树木,市绿委办和城管已介入

南方都市报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2-01-1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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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近期,惠州市江北江畔花园小区的数十棵生长多年、长势良好的树木,被砍伐、修剪成一个个光秃秃的树干,引发部分居民业主投诉。接到南都记者反馈的相关情况之后,惠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度关注,迅速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并责令责任单位整改。

被点名单位:

惠州市绿委办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70分    良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事发后, 惠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迅速介入,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

处理进度:15分

理由:介入调查处理及时。

处理效果:15分

理由:应加强相关法规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管。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20分

理由:发现问题后,及时介入处理,责令当事单位整改。后续整改及查处情况仍需跟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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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

为何不能留下这片弥足珍贵的绿荫?

“原本郁郁葱葱的树木,现在一下子被砍得光秃秃的,连一点带绿叶的枝丫都没有,真是可惜啊!”近日,南都记者接到惠州市江北江畔花园多名业主的投诉称,该小区近百棵生长多年、长势良好的绿化树被过度修剪、砍伐,令人心痛。

南都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确实有包括凤凰木、小叶榕、白玉兰和芒果等树种的多棵树木,树冠被修剪、砍伐后,只剩下一个个光秃秃的树干,突兀地立在原地,有的树干胸径达二三十厘米。

“这些树,多数是在小区刚开发时就种下的,树龄已超过20年,有几株都长到四五层楼高了。凤凰树开花的时候,满树全是花,像一大片红云,给我们生活带来很多美好的记忆。”业主刘女士说,该小区物业公司此前已经数次擅自砍伐小区的绿化树,砍树前从未无向小区业主公示。

“江畔物管的做法,实在令人费解,为何就不能留下这片弥足珍贵的绿荫?”还有业主质疑,小区内这些树木是被物管工作人员集中砍伐卖钱,运出去充作造纸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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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业主支持砍树

南都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也有几位业主居民表示,他们支持物管公司对小区树木进行修剪处理。其中一位陈先生表示,树木长得太茂盛,会影响低楼层住宅的采光,“不仅会挡住阳光,蚊子也多,这下砍了也好”。

“现在看A区园林绿植比B区的好看多了,改造后,砍剩下的那些光头树干不如直接挖了,换种低矮绿植和草皮。”另外一位姓何的业主则说。

据陈先生等人介绍,该小区这次被砍的树木中,还有高达二三十米的大王椰,台风期间树枝果实被吹断吹落,容易砸伤人和砸坏车,“我们认为这种大王椰,种在小区内有危险,之前也跟物业公司投诉反映过”。

小区物管:

有业主多次强烈要求对树木进行修剪

就近期业主投诉的江畔花园小区树木被擅自修剪、砍伐问题,该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该小区内因灌木繁茂,树枝以长到三楼以上,最近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因大型吊车多次施工过程中把树枝挂断,导致树木残缺不齐,部分树枝在空中摇摇欲坠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部分树枝靠近部分二、三楼业主的阳台、窗户导致住户家经常进蚊虫蚂蚁,尤其影响通风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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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楼业主多次强烈要求我们对树木进行修剪。”该负责人称,树木太高,遇台风暴雨季节还会给行人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因此该公司最近组织员工对部分树木进行了修剪,同时请政府部门指定的绿化垃圾清运单位惜福公司到小区,对修剪砍下的绿化树枝叶进行了清运。

就业主质疑的“小区树木被物管工作人员集中砍伐运出去卖钱”问题,该负责人赌咒发誓称绝无此事,“我们是应部分业主投诉要求进行修剪,只是没有及时公示修剪情况”。

惠州市城管局:

已责令当事公司公示树木修剪情况

就江畔花园未经批准擅自修剪小区内树木问题,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称,在接到相关投诉后,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了解,金宝江畔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分别在2021年7月和12月,对小区内部分树木进行修剪。其中在2021年7月,修剪52棵树木(其中桃心木2棵,小叶榕34棵,凤凰木2棵,白玉兰1棵和芒果树13棵)进行修剪,修剪过后现树木均已发新枝;另外在2021年12月中旬,修剪22棵树木(其中凤凰木3棵、芒果树7棵、水葡萄4棵和白玉兰8棵)进行修剪。

经执法人员询问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江畔花园正在进行老旧小区微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鉴于小区内树木茂盛,影响周边居民楼的采光效果,且存在台风期间树枝被吹断砸到居民楼的隐患,故小区物业配合微改造工程动手进行树木修剪,事先咨询了辖区居委会,但并无向小区业主公示,也未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了解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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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修剪下来的树枝,物业公司也已请惜福公司拉去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惠州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公司在进行修剪树木之前,需向小区居民公示相关树木的修剪情况,避免小区住户不必要的误解。

惠州市绿委办: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毁绿

据惠州市绿化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属于居住绿地类,是城市绿地的其中一部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或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

如果小区内的树木、植被出现了影响业主日常生活的情况,业主应该怎么办呢?该负责人称,业主可先向业委会或小区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无异,并报批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修剪或移栽。

律师:

擅自砍伐小区树木,违法!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律师赖雨泉认为,根据《城市绿化条例》 等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居住区绿地的绿化,受法律保护,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若单位和个人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并处罚款;若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若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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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雨泉律师认为,惠州市江畔花园小区属于居住区绿地的绿化范畴,该小区物管公司如果在未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

《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黄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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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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